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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实”字当先清扫基层“微腐败”

发布时间:2020-07-02 浏览次数: 3285 信息来源: [ 字体大小: ]

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开展以来,呼伦贝尔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克服新冠疫情不利影响,将大清扫行动作为净化基层政治生态、服务基层群众、助力脱贫攻坚的有力抓手,坚持“实”字当先,上下联动,集中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化解了一批信访突出问题,澄清了一批不实信访举报,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

提升政治站位,全面落实部署

市纪委监委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监委部署要求,成立由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全市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全市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实施办法》。市纪委监委切实加强对大清扫行动的监督指导,工作量较大的重点旗市区分别由市纪委监委领导亲自督办,市纪委监委各监督检查室对市级领导包案件及旗市区领导包案件进行领办、督办,对其中的重要信访件提级办理。市纪委监委信访室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多次召开调度会,解读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对大清扫行动相关工作进行调度、督办、汇总,确保此项工作有序推进。严格落实领导包案件督办工作机制,逐一确定信访举报件包案件领导,同时做好工作对接。领导小组每周调度一次各旗市区工作进展情况,准确掌握工作进度,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情况通报。随时向自治区“微腐败”大清扫行动专栏报送工作信息,被采纳11篇。

压紧压实责任,持续跟踪督办

联系重点旗市区大清扫行动的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监督检查室,将大清扫行动作为日常督查督办的重要内容,以听取案件汇报、实地踏查、电话指导等方式对各地大清扫行动进行督查督办,截至目前共进行实地踏查及专门听取案件汇报30余次。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工作开展情况及最新工作要求,随时作出调整,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市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微腐败”大清扫工作成效的通知》《关于落实基层“微腐败”大清扫工作最新要求的通知》《关于全市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开展情况的通报》《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市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群众满意度的通知》,有序推进全市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开展。

深入基层一线,做实末端监督

坚持直接深入一线、深入群众,把了解情况、解决问题,落实到基层“末端”,推进到最后“一公里”。云一龙书记亲自带队,在调研督导过程中多次深入举报人家中,面对面向群众了解举报诉求,耐心听取群众意见,细心讲解党的惠民政策。各监督检查室及旗市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领办作用,对重点举报件及信访量较大的乡镇(街道)采取“蹲点式”指导、督办,实地检验办理成效,确保调查处理工作精准、到位。各地在包案件办理过程中,深入群众开展工作,通过实地了解情况,认真听取举报人的反映,当面反馈办理结果,结合开展“精准监督年”及“上访变下访”活动,进一步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积极回应群众,力求清扫实效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信访举报中反映的违纪和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线索认真调查、严肃处理,扎实推进基层微腐败举报件的办理工作。对反映“三务”公开方面的信访举报优先办理,认真核实,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对举报内容查否的被举报人,通过“三务”公开或嘎查村党员大会进行澄清正名,激发被举报人的干事创业积极性。同时认真做好反馈工作,对反馈不满意的认真分析研判不满意原因,对于因个人诉求未得到解决而不满意的,努力做好疏导工作,对合理诉求的,协调或转交相关部门予以解决,并行使好监督职能;对转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范围外问题,认真向举报人做好解释说明,力争化解信访问题;对匿名、冒名举报的,结合实际情况,以召开嘎查村两委会或支部会议形式进行反馈,切实提高此次“微腐败”大清扫行动的满意率。

截至6月8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办结“微腐败”大清扫信访举报件681件,办结率达98.27%,立案175件,结案17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257人,移送司法机关15人,收缴违纪违法所得173.25万元,为23名受到不实举报对象澄清正名,化解信访问题212个。

下一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持续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开展“精准监督年”活动,以“上访变下访”活动为抓手,持续亮剑基层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顽疾,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有效的举措确保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到位、涉及群众利益的信访问题解决到位,全面提升群众对惩治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呼伦贝尔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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