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政任字〔2017〕26号
牙克石市人民政府
关于李春梅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红旗街道办事处:
经研究决定:
李春梅同志任红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免去王艳玲同志红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保留副科级领导职务待遇;
免去任芳同志红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保留副科级领导职务待遇;
免去张如飚同志红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科员职务,保留副科级非领导职务待遇;
免去张世军同志红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科员职务,保留副科级非领导职务待遇;
免去张发永同志红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科员职务,保留副科级非领导职务待遇。
牙克石市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3日
抄送:市人大,市政协,市纪检委。
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胜利街道办事处。
牙克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