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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预算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20-02-07 浏览次数: 84 信息来源:市检察院 [ 字体大小: ]

2020年牙克石市人民检察院

预算公开报告

 

 

 

 

 

 

 

2020年 2 月 7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采购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信息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牙克石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承担对公诉案件提起公诉。在作为社会主义法系的中国大陆,检察院与法院、政府并列,称为“一府两院”其职权主要有:审查批准逮捕、决定起诉并出席法庭支持公诉职能。我院年均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等各类案件500件以上,占呼伦贝尔市检察机关办案量的六分之一。

(二)部门主要职责

1、第一检察部。负责除第二检察部承办案件以外的刑事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出庭公诉、抗诉、复议、刑事申诉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

2、第二检察部。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等犯罪,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等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出庭公诉、抗诉、复议、刑事申诉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

3、第三检察部。负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4、第四检察部。负责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5、第五检察部。负责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含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公益诉讼保护领域的刑事检察工作)。

6、综合业务部门。受理控告、举报、申诉、办理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负责法律政策研究、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等。负责案件管理、人民监督员等工作。负责检察技术等工作。

7、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起草审核相关文件文稿,处理检察信息,编发内部刊物。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和特约检察员联系工作。负责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督查工作。负责协调管理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物质装备管理和计划财务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翻译工作。

8、政治部。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人事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和群团工作,负责队伍建设、思想建设、文化建设、教育培训、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检务督察工作。配合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免渡河镇派驻检察室工作。

司法警察大队。负责办案场所警戒、人员押解和看管等警务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牙克石市人民检察院预算包括:本级预算,不含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一)牙克石市人民检察院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0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0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0家。

我院政法专项行政编制64人,事业编制5人。现实有干警59人,后勤事业人员5人,退休人员37人。我院现有政府统一聘用人员20人,自行聘用人员17人。

(二)所属单位设置

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本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牙克石市人民检察院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 1,768.5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5.11万元,增长0.30 %,增加原因主要是上年结转预算比上年增加。

支出预算1,768.5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5.11万元,增长0.30 %,增加原因主要是上年结转预算比上年增加。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1,768.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57.50万元,占比 99.38%;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11万元,占比0.62%,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1,768.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5.50万元,占比63.64%;项目支出643万元,占比36.36%;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主要用于“机构运转、开展各项检察业务活动和采购办案业务装备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768.5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57.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1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1565.89万元,比上年增加38.8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机构运转、检察办案费和业务装备费方面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5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3.6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和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40.3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6.7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79.7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6.7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3.5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62 万元,增长1.45%;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62万元,增长1.45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0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预算数和执行数相比没有变化。

2、公务接待费4.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预算数和执行数相比没有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62万元,增长1.62%,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62万元,增长1.6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增加0.62万元,增长1.62%,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62万元,增长1.62%,增加原因主要是2019年预算中含2018年结转公车运行维护费0.62万元,上年结转数不包含在三公预算收支中,而2020年预算不含上年结转数。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8.59万元,比上年减少23.64万元,下降13.72%。主要原因是我院节约机关运行成本。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8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末,共有车辆11辆, 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等。

四、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一)项目支出

2020年我单位项目收入4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39万元,上年结转11万元。用于业务装备经费86万元,办案业务费189万元,法检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164万元,上年结转经费用于办案装备经费11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0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5个,公开绩效目标4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8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450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7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欣      联系电话:15048067699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10张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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