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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克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20 浏览次数: 44 信息来源:政府办公室 [ 字体大小: ]

                                   牙政办字〔201434

牙克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政务公开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驻牙各单位:

现将《2014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2014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

 

 

 

牙克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619

 

2014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4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领域,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为深入贯彻“8337发展思路,推进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服务。

一、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

(一)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各地、各部门要完善主动发布机制,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信息,特别是重要会议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处置情况等方面信息,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

1、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各部门要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逐步建立各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围绕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的决策部署,及时公开取消、下放、清理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继续推进行政许可办理信息公开,加强依据、条件、程序、数量、期限、需要提交材料目录以及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

2、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加大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力度,除依法需要保护的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外,对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应当主动公开案件名称、被处罚者姓名或名称,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推动其他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

3、财政资金信息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自治区工作部署认真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全市公开工作,包括本级财政预决算公开、“三公”经费汇总预决算公开,以及对开展相关工作部门的工作指导、工作进度协调。各部门负责本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政府预算和决算要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决算公开到具体项目。除按有关保密规定不宜公开其资金使用情况的部门和单位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算决算,部门预算决算要尽快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详细公开,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有关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发布审计结果公告的同时,相关单位要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整改情况,进一步提升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透明度。公开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细化公开中标成交结果,逐步建立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制度。

4、征地信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建立征地信息查询制度,方便公众查询征地批复、范围、补偿、安置等相关信息。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公开,重点公开流转面积、流向、用途、流转价格等信息,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加大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信息和供应结果公开力度。推进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细化矿业权审批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扩大公众参与。

5、深化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信息公开,在征收范围内公开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向被征收人公开征收房屋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情况,实行阳光征收。

6、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全面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加大公租房配租政策及实施情况公开力度。

7、做好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加大医疗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

8、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重点做好食品药品监管法制建设信息,以及网上非法售药整治、医疗器械整治等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工作,提高监管透明度。

9、推动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建立健全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信息公开制度,推进科技计划、科技专项等项目立项、验收、资金安排信息公开。

10、推进就业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促进就业方面的规划、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以及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实施范围,各项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管理和审批信息等,做好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分析信息发布工作。

11、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公开。重点推进城乡低保信息,包括低保标准、申请审批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公开。

12、加强环境信息公开。继续推进空气和水环境信息公开,研究建立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信息定期公开制度。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全文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等信息,做到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及时主动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情况、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情况。推进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和污染减排信息公开。

13、做好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加强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主动全面公开特别重大、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全文,逐步提高较大事故调查报告和调查处理信息的公开比例。建立预警预防信息发布和事故应急处置救援信息公开机制,扩大预警预报受众范围。加大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性质严重的违法行为和可能酿成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隐患曝光力度。

(二)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各地、各部门要加强信息解读工作,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要加强事前舆情风险评估,制定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的整体方案。公开前,要同步考虑相应解读事宜,准备解读预案及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公开时,同步配发解读材料,及时组织专家进行科学解读、阐释,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要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加强与宣传部门、网络舆情监测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涉及党和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通过网上发布消息、组织专家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等形式及时予以回应,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要加强依申请公开制度建设,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要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要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进一步优化公开指南,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要加强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举报调查处理等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强化机构和队伍建设,明确负责机构,加强力量配备,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完善政府网站功能。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加强政府信息上网发布工作,对各类政府信息进行梳理,整合成相关专题,以数字化、图表、音频、视频等形式展现。拓展政府网站互动功能,通过领导信箱、公众问答、网上调查等方式,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完善政府网站服务功能,不断调整和更新网上服务事项,确保公众能够及时获得便利的在线服务。

(二)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流程,建立起重要政府信息及热点问题定期有序发布机制。

三、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地区主要领导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直接负责。要加强机构建设,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

(二)加强业务培训。各地、各部门要建立政务公开培训常态化机制,每年都要举办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培训交流活动,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牙克石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6月19

 

 

 

 

 

2014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重 点 工 作

牵 头 部 门

1

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

市政府法制办

2

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市政府法制办、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牧业局、科技局、文体广电局

3

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市财政局

4

做好征地信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

市国土资源局、农牧业局、林业局

5

深化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

市住建局

6

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

市住建局

7

做好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

市卫生局

8

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9

推动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

市科技局、科协、财政局

10

推进就业信息公开

市人社局

11

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公开

市民政局、人社局、财政局

12

加强环境信息公开

市环保局

13

做好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

市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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