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代表接待党员群众工作流程
1.登记 |
党代表填写《党代表联系党员和群众工作记录卡》,记录接待对象的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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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接待 |
党代表与党员群众面谈,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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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处理 |
党代表对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应当场解答。对不能即时答复解决的,交由“党代表之家”上报市委组织部党联办,转交有关单位办理。对党员和群众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或普遍反映的突出问题,可以通过提出提议等方式,上报市委组织部党联办,按相关程序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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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回复 |
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党员群众意见、建议进行办理,根据“谁提出、反馈谁”的原则,将办理结果直接向意见、建议提出者反馈,同时将处理结果向市委组织部党联办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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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评议 |
办理情况向党员群众反馈后,进行办理结果评议,对办理结果有异议的,可再行向党代表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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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归档 |
市委组织部党联办、相关职能部门及“党代表之家”联络员对相关表格、文件及党员群众评议结果进行归档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