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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27 浏览次数: 208 信息来源:残联 [ 字体大小: ]

为全面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制度,积极调动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对在职党员的教育管理,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深入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到对象及方式

(一)报到对象。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在职党员,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和“两新”组织中的在职党员积极参加。

(二)报到方式。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采取单位统一报到与个人分散报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单位统一报到。各单位党组织可结合实际,组织本单位在职党员到单位所在社区或单位党员相对集中居住地社区报到。对驻区单位较多的社区,为避免多个单位组织在职党员到同一社区“扎堆”报到现象,各单位可提前与相关镇(街道)党工委联系,根据实际情况,本着就近就便、有利于开展活动的原则,统筹协调、合理确定报到社区。

2、个人分散报到。对单位党组织未统一组织报到或不便统一组织报到的,由在职党员持单位党组织出具的报到单(样式附后),到本人常住地社区报到,并将回执单及时反馈单位党组织。对单位已统一组织报到的,在职党员也可根据自愿原则,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后,到本人常住地社区报到。党员领导干部在社区建立有联系点的,原则上选择到所联系社区报到。

在职党员如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发生变化,需调整报到社区的,应在调入新单位或迁入新居住地一个月内到新社区报到,并及时向原报到社区党组织报告。新党员要在入党后一个月内到社区报到。

二、主要职责任务

(一)在职党员所在党组织职责任务

1、组织党员报到。在做好党员日常管理教育的同时,做好思想发动工作,组织引导在职党员积极参与社区建设,自觉接受各社区党组织和居民群众的监督,积极热心参与社区服务工作。

2、认真组织发动。与各社区党组织开展“共建”活动,结成“共建”对子,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同时组织发动党员干部深入社区察民情、体民意、集民智、解民忧,解决居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各社区各项事业的发展。

3、集中组织活动。非公企业中的党员可由企业党组织集体到党员居住地社区报到注册,亮明身份;开展活动时,可由企业党组织统一组织到企业所在地或企业就近的社区开展活动,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向企业上级党组织反馈。

(二)社区党组织职责任务

1、做好报到接洽。要积极配合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工作,认真做好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的接洽,建立本社区在职党员档案,全面、准确地掌握本社区内在职党员的人数、特长和服务意向,建立本社区在职党员信息库。

2、履行监督职能。要把监督管理在职党员进社区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认真履行对在职党员的协助管理和监督职能,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3、实行有效管理。积极与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配合,建立在职党员档案,准确掌握社区内党员基本情况,对党员进行分类管理,有效地组织和运用在职党员的人才资源为社区做贡献。

4、组织党员活动。要统一设立:政治宣传岗、文明示范岗、计划生育监督岗、就业信息岗、卫生监督岗、医疗保健岗、安全信息岗、法律服务岗、扶贫帮困岗、文明健身岗、公益服务岗等11大岗位,明确每个岗位职责,并根据党员申报岗位情况搞好编组,引导党员认岗履责。同时,按照“适宜、适度、适时”的原则,使在职党员积极参与社区管理和建设的活动,并建好在职党员参与社区管理、建设的活动台帐。

5、选树先进典型。通过管理和监督网络等多种渠道了解和掌握在职党员在社区的表现,定期或不定期向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情况。选择在职党员中为社区建设中的好典型,广泛进行宣传,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推动在职党员“双重管理”工作整体上水平。

(三)在职党员职责任务

1、主动到社区报到。根据自身特长和能力认领1个以上社区工作服务岗位,积极参与社区服务活动,认真履行党员的责任与义务,带头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用心倾听居民群众的意见,最大限度地发挥在职党员的“正能量”。年末,将个人到社区开展活动情况纳入党员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

2、积极发挥先锋作用。要树立党员干部“工作在机关、生活在社区、奉献在岗位”的理念,积极参加“党员先锋岗”、“党员设岗定责”等社区党组织开展的活动,深入社区和群众之中,当好政策宣传员、技术推广员、矛盾调解员、民意调查员和群众勤务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树立良好的党员形象。

3、服务社区群众。经常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反映群众诉求。做好群众意见反馈记录,并将记录及时反馈给本单位党组织。主动联系和服务身边群众,有条件的可与社区困难群众特别是空巢老人、残疾人、留守儿童等结成对子,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4、参与社区建设。积极参加助学助困、敬老助残、帮扶优抚、维权帮教以及社区文化、卫生、环保、平安创建等各项社区重点工作和活动,积极履行服务承诺事项,积极为各社区的建设与发展献计献策,并力所能及地为各社区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促进社会和谐。

三、服务方式及内容

(一)服务方式

1、开展主题服务。单位党组织要组织在职党员积极参与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社区重点任务,帮助社区谋划工作思路、解决实际困难,开展民情走访、维稳包保、扶贫帮困、节日慰问、基层党建等主题服务活动,促进社区改革发展、和谐稳定。

2、开展专业服务。单位党组织要根据单位职能职责和党员职业特长,采取组建各类专业技术服务队、建立固定服务点等形式,组织在职党员深入社区开展政策宣讲、法律维权、信息咨询、科普宣传、技术培训、健康义诊等服务活动。

3、开展菜单服务。实行“居民点单、社区定单、支部派单、党员领单”的菜单式服务,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社区党组织根据群众需求制定服务菜单,让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自主认领,加强服务对接,提供个性化、特色化服务。

4、开展志愿服务。在职党员要利用节假日、业余时间积极参与社区各项建设,通过义务劳动、爱心岗位、集体活动等服务方式,带头参加社区文化、卫生、环保、平安创建等公益性活动,在服务群众中体现先进性。

5、开展网络服务。各级党组织要不断创新服务方式,积极探索利用网络、手机、QQ、微博、微信等平台载体,为社区群众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社区党组织可通过网络接访、在线互动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为社区群众解读政策、解答问题、解决困难。

(二)服务内容

1、开展一次民情家访。利用下班时间和节假日,到社区开展一次民情家访,深入到社区困难党员和群众家中,了解掌握群众所需、所盼、所愿,关心群众疾苦,解决群众急难,以实际行动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开展领导干部遍访贫困村贫困户工作,做好所在社区困难党员和困难群众的走访、帮促工作。

2、参加一次社区活动。自觉参与文明创建、治安巡逻、环境卫生等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利用党员活动日、节假日、双休日等时间,为社区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及其子女、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开展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可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一次社区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为加快社区建设发展出主意、想办法,帮助社区理清发展思路,解决工作难题。

3、开展一次政策宣讲。采取调研座谈、上党课、作形势报告、宣讲、专题辅导等方式,帮助社区群众学习领会上级精神和市委要求,让群众及时了解和享受国家相关的惠民政策,凝聚推进正能量。

4、认领一个“微心愿”。以生活困难党员和群众、空巢老人、残障人士、留守儿童、下岗工人、外来务工人员及随迁子女等群体为重点,面向社区群众广泛征集具体、实在、易于解决的“微心愿”,由社区党组织发动在职党员主动对接认领,力所能及地帮助群众达成所愿。

5、提一条合理化建议。关心社区建设和发展,通过深入调查走访,了解群众对社区建设、城市交通、环境卫生、教育医疗、公共安全、文化生活、物业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建议,研究提出改进的建议、方案或举措。

四、实施措施

对统一组织报到的单位党组织,要结合加强社区大党委建设,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开展组团式服务。分散报到的在职党员,要在社区党组织的统筹安排下,根据本人工作性质、特长爱好等,积极参与社区志愿服务。

(一)有序组织报到。各级党组织要抓好思想发动,认真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在职党员持报到证到社区报到,社区党组织出具回执,由在职党员向所在单位反馈报到情况。未及时报到的,党员所在单位要了解原因,督促迅速报到。社区党组织可在党员服务中心设立报到点,方便在职党员报到。加强动态管理,居住地发生变化的党员应在1个月内到社区报到。

(二)开展设岗领岗。社区党组织可采取入户走访、张贴公告、设立意见箱、社区网站公布等多种途径,向群众广泛征集服务需求,设置服务岗位。在职党员要及时认领岗位,明确具体服务对象和事项。社区党组织和党员所在单位要建立工作台帐,督促党员开展服务。

(三)规范服务管理。建立在职党员社区服务台账,如实、完整记录其服务情况。社区党组织每月月底将在职党员服务(活动)纪实情况以适当形式反馈给在职党员所在单位,重要情况可随时反馈。各单位要积极探索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与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制度,共同开展活动,加强党员之间、党员与居民之间沟通联系。

(四)树立城市大党建理念。把街道社区、驻区单位、新兴领域“三位一体”党建统一起来,将辖区内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及相关重点单位党组织吸纳到社区党组织内,组建社区大党委,相关单位党组织在职党员可兼任社区大党委党委委员或副书记。建立党组织之间“联建、联动、联系”机制,有效整合辖区内各种资源,增强社区大党委统筹协调能力。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镇)党(工)委一级,党(工)委书记和副书记为推进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调动和发挥进驻单位业务和职能优势,为社区开展活动搭建平台。社区党组织一级,要安排专人做好对接工作,建立社区及所属老旧楼院、困难党员等基本情况表册,做好进驻单位和在职党员服务情况的日常记实、登记、评价,积极探索服务群众的有效载体和方式。进驻单位党组织一级,要加强所属党支部、党小组、在职党员的组织管理,综合协调进驻楼院开展服务,提高服务效率,形成“单位进社区、支部进楼院、党小组联楼栋、党员联困难户”的服务模式。

(二)强化分类指导。市直机关工委、教育系统,要切实加强对党政机关、高等院校在职党员社区报到工作的统筹指导。各单位党组织要紧扣社区需要和群众需求,制定服务方案,落实服务项目,组织在职党员开展志愿服务,有针对性地为社区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各社区党组织要提前摸清群众需求,分类设置服务项目及服务岗位,方便在职党员认领。要注意统筹整合力量,因地制宜组建各类特色志愿服务团队,开展组团服务。

(三)迅速启动实施。各单位党组织要把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作为工作重点,及时启动、抓紧实施。要求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要在3月底前完成“报到”,亮明身份,接受监督,参与服务。每年到社区开展服务活动不少于2次,承诺为群众办1—2件实事。坚持从严要求、转变作风,教育引导党员在为社区、为群众服务中树立良好形象。

(四)加强考评管理。单位党组织要定期了解党员在社区表现和服务情况,在提职、评优、发展党员等工作中,主动征求各社区党组织意见。社区党组织每年12月底前要将在职党员报到服务情况如实反馈给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作为党员个人评优评先、晋职晋级等重要依据之一。对组织不力的,不予评先选优。对报到率达不到90%的单位的领导干部,给予通报批评。市委组织部将把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列为考核内容,将活动开展情况和在职党员履岗表现作为党组织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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