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克石市人民法院关于涉及民生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开辟“绿色通道”的规定
为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举措,切实保障农民工、残疾人、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对下列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将司法温暖在第一时间送到弱势群体身边。
一、 农民工讨薪案件;
二、 索要赡养费、抚养费的案件;
三、 交通事故赔偿金案件;
四、 对特困户申请执行人设立执行救助专项资金,并建立执行专项资金救助制度;
五、 对刑事被害人设立救助专项资金,并建立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制度;
六、 执行局要加大对农民工讨薪案件的执行力度,要与公安、工商、劳动部门联合行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此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