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室工作流程
一、预约。由专人负责心理咨询的预约,心理咨询师按照预约安排的时间与社区矫正人员进行面谈咨询。
二、咨询。咨询师接到社区矫正人员的预约后,需对来访社区矫正人员情况有大体了解,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会谈结束后需确定是否需要进行下次会谈。
三、效果评估与反馈。对接待的社区矫正人员要有效果评估,如需长期回访的要做好记录,并做好效果反馈工作。
四、转介。遇到咨询师无法处理的问题应当及时转介。
五、档案管理。社区矫正人员心理档案集中由专人专柜保存,并做好登记备案。
六、咨询中心人员定期交流,对部分个案可集中讨论拿出集体的咨询方案,以便更好地为社区矫正人员服务。
心理咨询师工作原则
一、自觉加强自身修养、积极参加定期培训,不断提高心理咨询技能。
二、了解自身的能力界限和职能界限,不做超越自己能力和职能范围的事情。
三、坚持“平等、真诚、尊重”原则,与来访者建立良好的咨询关系。
四、坚持咨询工作的“助人自助”原则,帮助来访者认识自我,实现自我成长。
五、对来访者的资料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露。如需引用案例必须隐去来访者姓名,并得到来访者书面同意。
六、咨询过程中只有在来访者同意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录音、录像。
七、心理咨询师应当做好每次咨询记录、反馈和跟踪研究工作,定期进行案例讨论和工作总结。
八、积极参加心理健康知识的普及、心理援助等公益活动,履行心理咨询师应尽的社会责任。
九、在心理咨询工作中,一旦发现求助者有危害自身和他人的情况,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发生,但应将有关保密信息的暴露程度限制在最低范围之内。
十、咨询时间一般控制在60分钟内,心理咨询师不得迟到或无故拖延咨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