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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园区土地管理工作,保障城市及园区规划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征收补偿协议》等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公告如下:
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在物流园区内已征收土地上从事耕种农作物等农业生产活动。园区管委会自即日起实行动态巡查,一经发现,即刻清理。对违法违规从事农业生产等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违法违规方负责。对干扰、阻挠清理工作或不听劝阻强行作业的,将交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牙克石物流园区管理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