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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克石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 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03 浏览次数: 46 信息来源:政府办公室 [ 字体大小: ]

牙克石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牙克石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本次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们提出意见。

一、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是“十二五”的收官之年,也是财政发展成效显著的一年。一年来,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全市财政工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有效监督下,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强化财政收支管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理财,着力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改革、防风险,圆满完成了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各项预算任务,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59,85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2%,同比增收3,665万元,增长6.52%在呼伦贝尔市各旗市区排第四位。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9,880万元,同比增收2,094万元,增长5.54%;非税收入完成19,979万元,同比增收1,571万元,增长8.53%。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101,507万元,同比增收10,243万元,增长11.22%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281,03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84%,同比增支35,623万元,增长14.52%,在呼伦贝尔市各旗市区排第五位。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690万元,同比减支1,669万元,下降8.20%;国防支出11万元,同比减支13万元,下降54.17%;公共安全支出10,355万元, 同比增支93万元,增长0.91教育支出39,828万元, 同比增支2,831万元,增长7.65%科学技术支出827万元,同比减支60万元,下降6.7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051万元,同比增支158万元,增长4.06%;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7,071万元, 同比增支34,622万元,增长41.99%;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4,927万元,同比增支436万元,增长1.78%;节能环保支出1,945万元, 同比减支1,741万元,下降47.23%;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2,752万元, 同比增支2,768万元,增长27.72%;农林水事务支出15,914万元, 同比增支777万元,增长5.13%交通运输支出7,143万元,同比增支4,299万元,增长151.16%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766万元, 同比减支1,025万元,下降57.23%商业服务业事务支出1,589万元,同比减支2,328万元,下降59.43%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12万元,同比减支55万元,下降82.09%国土海洋气象事务支出944万元,同比减支432万元,下降31.40%;住房保障支出19,821万元,同比减支6,833万元,下降25.64%;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支出440万元,同比增支83万元,增长23.25%;债务付息支出3,952万元;年初列入预算的2,240万元预备费未动用,全部纳入调整预算。

上述类款支出增幅较大,主要是由于上级下达专项和各类转移支付补助的增加,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工资、抚恤金丧葬费增加,住房公积金补缴,“十个全覆盖”支出增加,以及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就业补助增加所致。较上年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债券置换和盘活存量资金。

2015年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159,59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67,166万元。

呼伦贝尔市核定我市新增债券额度16,841万元,主要用于“十个全覆盖”工程乡镇村容村貌改善和海满区域拆迁等方面;置换债券额度61,795万元,主要用于偿还2015年需偿还的贷款本金和全市各部门历史债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8,316万元,完成预算23,046万元的36.08%,同比减收23,092万元,下降73.52%。政府性基金大幅度减收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土地出让收入完成3,633万元,较年初预算2亿元短收16,367万元,较2014年完成24,787万元减收21,154万元;二是受政策性调整影响。从2014121日起,煤炭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停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和煤炭矿产资源补偿费;从201511日起,将11项政府性基金收入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减少相应政府性基金收入。

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2,586万元,完成预算28,269万元的43.62%,同比减支22,578万元,下降64.21%。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短收。其中:政府住房基金支出37万元,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9,232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117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2,844万元,车辆通行费安排的支出50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306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97,579万元,完成预算83,152万元的117.35%。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49,079万元,完成预算的128.5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43万元,完成预算的277.6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完成38,379万元,完成预算的104.93%;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362万元,完成预算的138.29%;工伤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473万元,完成预算的107.80%;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3,897万元,完成预算的84.81%;生育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346万元,完成预算的90.09%。加上财政补贴收入、利息收入、转移收入和其他收入,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合计182,760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80,978万元,完成预算184,449万元的98.12%。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33,154万元,完成预算的96.4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81万元,完成预算的83.5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8,05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5%;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6,965万元,完成预算的96.63%;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471万元,完成预算的63.65%;失业保险基金支出5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5.20%;生育保险基金支出3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5.54%

以上预算执行情况是初步汇总结果,正式决算数上报呼伦贝尔市和自治区后,可能还有一些变化。经上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后,我们依照相关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15年财政主要工作及“十二五”时期取得的成效

为确保2015年收支预算的顺利完成,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收入征管,超额完成收入任务

受经济增速放缓和国家政策性减收等因素影响,我市财政增收十分困难,收入工作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面对严峻的形势,市委、市政府及时召开调度会安排部署,调动各方力量,形成组织收入合力。同时加强税源建设,夯实财政增收基础。财税部门主动作为,积极应对,加强收入征管,大力清缴欠税,强化税源监控,挖掘增收潜力,保证了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超额完成了年度预算任务。

(二)积极争取资金,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2015年我市财政资金异常紧张,收支矛盾十分突出。为缓解支出压力,确保重点支出需要,我们主动到上级部门汇报工作,积极争取上级财政的支持。当年上级下达我市财力性转移支付159,595万元,同比增加19,86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67,166万元,同比增加19,500万元;新增债券16,841万元,置换债券61,795万元,排呼伦贝尔市各旗市区第一位。这些资金的到位,补充了我市财力不足,增强了财政保障能力,确保了各项支出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优化支出结构,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认真贯彻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三保”工作原则,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向涉及群众利益的公共服务领域倾斜。一是优先保障工资发放。按时足额发放财政供养人员工资,补缴了2012年下半年的住房公积金。二是支持社会保障提标扩面。城市低保补助标准提高到480/月,农村低保补助标准提高到3,300/年,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380元,企业离退休养老金、城镇“三无”、农村“五保”、孤儿生活补助标准均有所提高。三是促进社会事业发展。落实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科技文化事业经费保障机制政策,教科文卫事业支出稳步提高。四是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发放农资综合补贴、粮食直补、农机具购置补贴和扶贫资金等涉农资金7,659万元是全力推进“十个全覆盖”工程。为保障工程顺利推进,市财政积极筹集资金,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全面加强资金监管。2015共筹集“十个全覆盖”工程项目资金51,184万元,其中财政资金23,292万元。六是改善市民出行条件。投入198万元购置8台公交车,方便市民出行。

(四)加强财源建设,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围绕全市经济发展重心,统筹财力,积极支持经济平稳发展。一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把支持重点基建、市政建设、交通工程建设作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基础工作,投入市政道路和供热、供水设施资金19,000万元,投入交通公路桥梁建设资金4,736万元。二是支持园区做大做强。统筹使用财政资金,投入工业园区建设资金4,686万元,加快园区建设,促进工业经济发展,增强了财政增收后劲三是推进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地治理2.46万亩,强化了农业基础设施,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四是促进非公经济发展落实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扩大担保贷款规模,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五)规范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不断提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一是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编制管理,健全公用经费定额管理体系,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督促各预算单位严格执行预算,严控预算追加二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对全市存量债务进行清理甄别,摸清了政府债务底数,为开展债务置换、化解存量债务奠定了基础。三是规范政府采购。扩大集中采购范围,规范采购程序,全年完成采购金额7,485万元,较预算节约资金1,825万元。四是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完成评审项目59个,送审金额19,196万元,审减资金3,085万元。

(六)深化财税改革,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认真贯彻市委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加快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政府债务管理、政府购买服务、涉农资金管理、营改增”等各项财税体制改革,财政部门牵头负责的13项经济和生态领域改革全面完成。此外,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中,积极配合法院、检察院做好基层法检机关人财物上划改革。

2015年各项目标的圆满完成,标志着我市“十二五”规划胜利收官。过去的五年,我市财政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收支规模稳步扩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从“十一五”期末的40,260万元增加到2015年的59,859万元,增长48.68%,平均增速为10.71%上级转移支付从2010年的124,065万元增加到226,761万元,增长82.78%;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从2010年的176,847万元增加到281,038万元,增长58.92%,年均增长10.03%

各位代表,“十二五”时期我市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财政保障能力明显增强。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财政增收困难,而刚性支出逐年增加,收支矛盾进一步加剧;土地出让收入大幅度下滑,对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产生较大影响;社保基金平衡的风险逐步集聚,养老保险缺口越来越大;新《预算法》执行还需强化,追加预算的情况还普遍存在,财政绩效管理需加大力度;与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相比,财政管理和改革需不断加强和推进,资金使用效益需进一步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切实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2016年财政预算安排(草案)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第一年。当前,财政工作面临着诸多机遇和挑战。机遇方面:一是具备保持稳定增长的政策支撑。国家深入推进“一带一路”战略,全面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大力扶持边疆民族地区发展,增加重点生态功能区激励性补偿,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利好政策频出,为我们争取项目资金、承接产业转移、补齐发展短板带来了宝贵机遇。二是具备持续发展的有利条件。我市多年积累并已具备的发展基础和条件,特别是资源富集、生态良好等后发优势以及一批大项目落地开工蓄积的潜能,为财政增收筑牢了基础。挑战方面:一是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全国上下正处于经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阶段,经济增速下降、工业品价格下降、实体经济盈利下降、财政收入增幅下降、经济风险上升“四降一升”表现突出,经济下行压力仍在持续。受大环境影响,我市传统支柱税源煤炭、水泥等行业量价齐跌、增长乏力,加之新兴财源正处于建设期,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财政持续增收难度加大。二是税收政策调整减少收入。结构性减税政策深入实施,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政策陆续出台,将造成一定程度的财政减收。三是财力供需矛盾依然突出。刚性支出居高不下,接收呼伦贝尔市属林业局医院、森工集团“三供一业”移交地方等深化改革将面临不少增支项目,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等方面需要大量财政资金,化解政府存量债务负担较重,财政保障压力继续加大,收支矛盾十分突出。综合分析影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收支运行的各种因素,今年财政收支形势依然严峻。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困难和挑战,我们必须科学判断和准确把握财政形势的发展变化,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更加主动地抢抓机遇,积极应对挑战,有效破解难题。

2016年全市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十三届十二次全委会议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落实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五大政策支柱”,推进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以增强财政实力为目标,以增收节支为重点,以深化财税改革为动力,集中财力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改革、防风险,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统筹推进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

  (一)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安排(草案)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考虑税收政策调整和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因素,经过认真科学测算,2016年我市公共财政收入安排63,450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增加3,591万元,增长6%收入任务按部门分解:国税部门安排2,570万元,增长6.50%;地税部门安排43,330万元,增长15.65%;财政部门安排17,550万元,下降12.16%

按照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划定的收入范围和目前上级财政已确定对我市的补助数额测算,2016年全市一般预算财力预计为217,012万元,加上政府性基金转列316万元,结转支出3,308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63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相应安排222,499万元。根据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收支平衡的支出预算编制原则和“三保”工作要求,重点保证人员工资、机关正常运转经费和社保配套等重点民生支出,确保政府债务还本付息,量力而行保障重点项目支出。

支出预算按经济分类和功能分类分别编制,从不同角度反映政府的支出活动。

按经济分类划分:基本支出预算安排136,608万元,61.5%。其中:人员支出129,852万元(含接收林业医院人员工资、职级并行及乡镇补贴预留部分),公用经费6,75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安排85,788万元,占38.5%。包括:政府债务还本付息18,600万元,保民生、保运转、“十个全覆盖”18,235万元,教育费附加、排污费、矿产资源、水资源费四项收入安排的支出3,308万元,一事一议本级配套300万元,信访准备金100万元,基本养老保险补助42,345万元,预备费3,003万元。

按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划分,各类支出安排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753万元。主要用于党政机关行使一般公共服务职能的各项经费支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活动经费等。

——公共安全支出9,628万元。主要用于公检法司部门的机构运转及执法办案经费、落实政法经费保障政策等。

——教育支出41,223万元。主要用于各类学校运行及基础设施建设、落实“两免”等政策配套经费等。

——科学技术支出341万元。主要用于科技部门公用经费和科技应用研发、科普经费等。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584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文物保护、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无线覆盖运行维护等。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8,899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财政补助、城乡低保、五保、城镇“三无”人员、孤残人员补助、高龄老人津贴补助及民政福利事业支出。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3,815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疾病防控、公共卫生均等化、计生事业费、食品药品安全。

——节能环保支出1,315万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污染治理、环境执法能力建设、环境生态监测等。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974万元。主要用于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城市及园林绿化、环卫工人工资、路灯电费、垃圾处理、城市维护管理专项补助等。

——农林水事务支出7,015元。主要用于村级“一事一议”奖补资金、农业综合开发、农牧业产业化、农村危房改造、生态治理、精准扶贫、农业保险、水利建设、“十个全覆盖”安全饮水工程、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防汛抗旱等。

——交通运输支出655万元。主要用于公路建设与维护、公共交通运营补贴等。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271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经费。

——商业服务业事务支出162万元。主要用于旅游事业支出、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等。

——国土海洋气象事务支出2,765万元。主要用于土地权属调查、土地监察执法、地籍管理以及地震、气象等事务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7,37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以及保障性住房建设等。

——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支出121万元。主要用于粮油仓储设施维修改造。

——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18,600万元。主要用于到期需财政偿还的地方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支出。

——预备费3,003万元。根据预算法要求,按照预算支出额的13%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救灾开支及其他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

对于受财力制约无法列入预算的项目支出,将通过争取上级补助和融资等渠道逐步解决。

(二)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管理原则是: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结余结转使用。基金支出根据基金收入情况安排,自求平衡,不编制赤字预算。各项基金按规定用途安排,不调剂使用。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11,0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9,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0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945元。2016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14,945万元。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14,945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9,134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86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3,233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866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1,626万元。

(三)2016年社保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根据全市近三年参保缴费情况、增长趋势、文件规定的本级配套情况,考虑影响基金收入的各种因素,对2016年社保基金收支情况进行了测算。

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67,532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0,61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42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38,496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907万元;工伤保险基金1,576万元;失业保险基金3,879万元;生育保险基金1,020万元。加上财政补贴收入、投资收益、转移收入和其他收入,收入合计151,871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219,712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70,41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832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37,194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7,143万元,收支平衡,第四季度2017年第一季度支付;工伤保险基金2,236万元;失业保险基金1,532万元;生育保险基金362万元。

四、坚定信心,奋力拼搏,确保完成2016年预算任务

为确保完成各项收支目标,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着力稳增长,努力完成收入任务

稳增长是当前的首要任务。我们将科学研判财政收入形势,挖掘增收潜力,提高征管质量,确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一是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加强各征收管理部门的相互协调配合,完善征管措施和技术手段,严厉打击偷逃骗税等违法活动,促进税收稳定增长。二是范非税收入征管。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积极开展非税收入稽查,坚决防止随意减免、坐收坐支非税收入的现象,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应管尽管。

(二)着力调结构,夯实财政增收基础

牢固树立经济增长决定财政增收的理念,加强财源建设,为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培育新动力。一是巩固基础财源。围绕调结构、促转型,大力支持煤炭、建材、林下资源开发等传统产业,推动北方药业等重大项目尽快达产达效实现税收。二是培育新兴财源。准确把握国家、自治区产业政策和扶持重点,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统筹财力,重点支持建设一批周期短见效快、能够迅速产生财力的项目,形成新的税收增长点。三是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握指成拳,集中发力,建设旱涝保收、持续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动农牧业转型升级。四是继续贯彻积极财政政策。围绕加强结构性改革,落实好国家推动经济发展的各项减税降费措施,增强经济活力。

(三)着力惠民生,切实保障群众利益

以惠民生、补短板为重点,加大基本公共服务投入。一是加快推进“十个全覆盖”。用好13,500万元美丽乡村建设资金,集中资金持续发力,保障项目顺利推进、按期完成,为全市打好翻身仗提供保障。二是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实施精准扶贫,确保贫困人口稳定脱贫。三是促进社会事业发展。落实义务教育、医药卫生、科技文化事业保障经费,统筹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四是支持社会保障提标扩面。按照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的方针,足额落实社保配套资金,不断完善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社保体系。五是落实惠农政策。及时拨付惠农惠牧补贴,切实增加农牧民收入。六是加大城市建设和管理投入。落实各级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重点加强对涉及民生领域的地下管网、环卫设施、垃圾场站建设项目的投入,提升城市服务功能。

(四)着力促改革,创新财政管理体制

认真研究财税改革政策,加快推进各项改革。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改革预算管理制度,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推进预决算公开,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建立预算管理与执行监控制度,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研究编制财政中期规划,提高财政预算统筹能力。二是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全面启动政府购买服务,在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前提下,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政府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和质量。三是协调推进其他改革。协调税务部门全面推行“营改增”,配合法检部门推进基层法院、检察院上划管理,协调农林水主管部门加强涉农资金整合统筹使用,配合发改、人社和机关事务局完成公车改革。

(五)着力防风险,提高资金监管水平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健全财政管理体系,切实提高调控能力和资金使用效益。一是抓好节支工作。严肃财经纪律,从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坚决制止各种铺张浪费。二是规范资金审批。完善财政性资金审批流程,减少预算追加的随意性,增强预算的执行力。三是加强财政监督。建立财政监督信息披露和公告制度,健全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的监督机制,确保财政性资金规范使用。四是加强政府债务管控。从严控制债务规模,合理控制债务结构,积极化解存量债务,减轻偿债压力和风险。五是拓宽资金来源渠道。盘活存量资金,整合现有专项,建立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强化PPP融资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各位代表,今年全市财政工作的目标任务已经明确。我们要认清当前财政工作面临的形势,把握好新常态下的趋势性变化,坚定信心,抢抓机遇,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各项收支预算任务,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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