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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开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2 浏览次数: 62 信息来源:农牧和科技局 [ 字体大小: ]

牙克石市农牧局

关于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开班的通知

各镇、巴林旅游区管理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印发《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财发[2019]37号)和《呼伦贝尔市2019年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和《牙克石市2019年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全面推进我市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进程,加快构建我市新型职业农牧民队伍,推动农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新鲜血液,牙克石市农牧局将开展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2019年,我市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以农牧经营管理部门认定的专业大户、家庭农牧场主、农牧民合作社带头人以及农牧业企业、返乡涉农创业者等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为主,培育对象的年龄在18—50周岁。有一定产业基础的家庭农牧场经营者,有较好产业基础并有意开办家庭农牧场的种养大户、农牧民合作社骨干,以及具有较强农牧业创业意愿的返乡创业大学生、中高职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和退伍军人。结合实际,选择有劳动能力、有培育意愿的贫困户参加培训,加大贫困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等人员的培育力度。年纪较轻、学历较高、产业基础较好的家庭农牧场经营者,可优先安排培训。遴选担任村妇联主席、副主席和执委的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负责人、返乡下乡创业人员等妇女群体参加培育,做好新型职业女农牧民培育试点工作。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0日下午4:30以前(晚上有预备会,全体学员必须参加)

培训时间:2019年12月11日至14日

培训地点: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山水宾馆(海拉尔区学府路1号)

前台电话:8579888

三、培训方式

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原则上围绕一个产业生产周期开展不少于120学时的培训,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学时比例大致为1:1-1:2。

此次学习为理论教学,培训班采取专家讲授、研讨交流、现场观摩、学员考试(考核)等培训形式,采用自治区农广校教育培训管理模式,包括召开预备课、举行开班仪式和结业式、实施学员自我管理,严格教学指导等。

四、其他说明

1、各镇、巴林旅游区管理局要求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并将负责人及联系方式上报,负责人要管理好本地区学员,保证学员人数,负责本地区上报人员协调。

2、本次学习,食宿由市农牧局统一安排。学员需准备运动鞋,腰带,不能参加早操的学员需及时调整,确保培育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3、学员往返路费报销(需提供火车票、大客票等票据,自驾不在报销范围),需在课程结束一周内将票据送到牙克石市豪德商贸城B12栋(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三楼财务。

4、各镇、巴林旅游区管理局要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动员2019年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工作,加强全市农牧民对此项工作的认知,为进一步开展此项工作打下夯实的基础。

 

牙克石市农牧局

2019年1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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