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牙克石市人民法院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上级法院监督和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二)部门主要职责
法院的主要职责包括:依法审判本院管辖的民事、行政案件和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案件;依法受理国家赔偿案件和决定国家赔偿;依法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适用法律、执行政策的疑难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意见和司法建议,开展司法统计工作,参与地方立法和综合治理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牙克石市人民法院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牙克石市人民法院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
人员基本情况,我院政法编制为119人,实有人数为113人,缺编6人;事业编制为10人。
(二)牙克石市人民法院单位设置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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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克石市人民法院本级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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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2435.2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833.87 万元,增长 52.07 %,增加主要是由于人员增加、工资增加及业务办案经费及基层法庭维修,办公设备购置增加。
支出预算2435.2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833.87万元,增长52.07%,增加主要是由于人员增加、工资增加及业务办案经费及基层法庭维修,办公设备购置增加。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2435.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35.24 万元,占比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 0 %;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 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 0 %;,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 0 %;上年结转0万元,占比 0 %,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 0 %。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2435.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2.24万元,占比71.13%;项目支出703万元,占比28.87%;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 0 %。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专业活动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435.2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35.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万元,上年结转 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 2249.4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17.1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法院正常运转支出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89.5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4.6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费等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96.2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1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万元,增长 %。主要用于 ……… 或
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注:如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需注明,不能删除此条内容。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5万元,比上年减少0.41万元,下降0.6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 %。无变化主要是由于我院无因公出国(境)业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 0 万元,下降 0 %,无变化主要是由于我院无公务接待事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41万元,下降0.63%。减少主要是由于我院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使用。
注:增减变化需说明有关情况
第三部分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我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286.66万元,比上年增加86.67万元,增长43.34%。主要原因是我院办案数量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共有车辆30辆, 其中:机要应急车辆1辆等,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用车5辆,车改收回车辆13辆(减少手续待办),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等。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根据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对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进行公开,我单位本年无重点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目录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基本支出表
四、收支总表
五、收入预算总表
六、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三公经费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