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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内部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9-11-25 浏览次数: 104 信息来源:自然资源局 [ 字体大小: ]

为切实加强对市自然资源局系统内部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强化党员、领导干部责任意识,弘扬优良作风,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市自然资源局系统内部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对系统内部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原则,把监督工作贯穿于日常管理等各个环节,建立健全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工作机制,努力培养造就团结有力、务实清廉、作风扎实的干部队伍。

二、系统内部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原则

(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二)发扬民主、公开透明的原则; (三)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四)关心爱护、预防为主的原则;(五)依法办事、从严查处的原则。

三、系统内部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各项“专项整治”方面的情况;(二)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情况;(三)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情况;(四)参加学习及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情况;(五)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履行职责,正确行使权力情况;(六)严格遵守纪律情况;(七)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廉洁情况;(八)为民务实清廉,漠视群众利益;

三、系统内部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处理方式

(一)提醒谈话;(二)批评教育;(三)责令书面检查;(四)通报批评;(五)限期整改;(六)诫勉;(七)调整工作岗位;(八)取消评优评先资格;(九)整顿调整。

本办法自2019年11月25日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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