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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公开丨博克图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8-05-15 浏览次数: 9 信息来源:博克图镇 [ 字体大小: ]

博克图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做好我镇新一届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按照《牙克石市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干部结构

1.班子职数按照精简高效原则,科学确定村“两委”班子成员数量。纳入财政补贴范围的村“两委”班子成员数量为3人,其中,党组织委员会为3人(书记1名、委员2名),村委会为3人(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1名)。推动村党组织书记依法选举为村委会主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的,可设1名副书记。积极推进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鼓励、引导和支持村党组织班子成员依法通过选举当选村委会成员,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比例及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比例要比上届有所提高。

2.结构要求。要进一步优化村“两委”班子成员年龄、学历等结构,着力建设一支以45岁左右为主体,35岁左右占一定比例,整体文化水平比上届提升的“两委”班子。继续提名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正式候选人,一般应不超过60周岁,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新提名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正式候选人,一般不超过55周岁。退二线、退休公职人员和其他特别优秀的,年龄和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村党组织书记确无合适人选的,可从镇机关优秀党员干部中选派。注重培养使用女干部,按法定程序优先确认委员职位,通过“专职专选、定位产生”等做法,确保村“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女性。

3.其他要求。镇党委要着眼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发展需要,按照自治区党委提出的“注重从现任村干部中择优留任一批,从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本乡本土走出去的大学毕业生中回引一批,从机关事业单位退二线或退休的公职人员中回请一批,从大学生村官、复员退伍军人、村医村教中选拔一批,从后备干部、党员中心户、致富带头人中充实一批,从驻村包村干部中选派一批”的“六个一批”要求,对各类人员进行摸底,做好思想动员,做到多渠道、多层次识人选人。

二、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4月28日—5月15日)

  1. 分析研判由镇党委书记带队,对各村基本情况和党员群众思想状态,对现任“两委”班子情况,对后备人选情况,对影响换届的不利因素,对容易出现的问题,对组织好换届的对策措施做到“六个心中有数”。按照《关于在全市村“两委”换届选举实施镇党委信任票等“两票三度”测评的通知》,5月15日前完成“两票三度”测评,切实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平稳进行和顺利开展打牢基础。

2.制定方案。结合各村实际,组织各村制定村党组织和村委会选举方案,分别经村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报镇党委、政府审核备案。

3.集中整顿。认真落实《加强农村牧区基层组织建设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同派出所、综治、信访等部门加大整治力度,切实消除家族、宗族、派别等对换届工作的不良影响。

4.业务培训。利用“北疆先锋大讲堂”、农村党员群众讲习所等形式,对参与全镇村换届选举工作的人员集中进行培训,重点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村“两委”换届选举文件精神,提高依法指导换届选举工作的能力水平。利用“党员群众讲习所”,加强对党员和村民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发挥党员的示范带头作用,提高村民的民主意识、法律意识和参与意识。

(二)实施阶段(5月16日—8月20日)

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采取“依次推进”的办法组织实施。

1.村党组织的换届选举(5月16日—6月20日)

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在镇党委的领导和指导下,由上届村党组织主持。选举采取党员公开推荐、村民代表公开推荐、党员大会选举的“两推一选”方式进行。重点要把握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1) 公开候选人资格条件(5月17日)。

按照“五选十不宜”候选人资格条件,通过会议、公示等方式宣传教育群众,为做好换届选举奠定坚实基础。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要优先推选符合“五个过硬”条件的人员为村“两委”班子成员正式候选人:(1)政治素质过硬,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发展本领过硬,有见识、有头脑、有闯劲,能够适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带领群众共创美好生活;(3)协调能力过硬,作风民主,善于做群众工作和处理复杂矛盾;(4)服务水平过硬,有较强的宗旨意识和奉献精神,对群众有感情,热心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5)作风品行过硬,为人正派、办事公道,严于律己、遵纪守法,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品行端正、自身形象好。

有下列“十种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推选为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1)曾被判处过刑罚、现实表现不好的;(2)欺压群众、横行霸道、群众反映强烈,涉及“村霸”、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的;(3)参加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依据有关规定不宜提名,以及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立案调查处理的;(5)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违法手段参选的;(6)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煽动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7)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8)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9)原村干部近3年内被责令辞职和民主评议连续两次不称职的;(10)由于身体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工作等其他不宜提名的情形。

(2)做好党员动员工作(5月21日-5月25日)。通过电话联系、逐户上门的方式,逐人进行宣传动员,确保全部参加。

(3)推荐确定候选人(5月26日-5月30日)。在市换届指导组和镇党委的指导下,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不低于职数20%的差额比例,推荐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按照不低于职数20%的差额比例,推荐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

(4)确定考察人选(5月31日-6月2日)。组织召开村党员大会,结合“两推”情况,按照不低于职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新一届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报镇党委审核批准,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备案。

(5)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6月3日-6月8日)。镇党委组成考察组,发布考察公告,采取走村入户、个别访谈、查阅档案、民主评议等方式,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全面考察候选人各方面情况,形成考察报告。结合“两联审”情况,研究确定新一届村党组织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市级指导组及镇党委经与村党支部沟通,村党支部向镇党委呈报《关于村党组织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的请示》。镇党委按不低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审核批复村党组织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

(6)正式选举(6月9日-6月20日)。

公开“四项承诺”(6月9日前)。候选人要书面作出竞职承诺、创业承诺、廉政承诺和辞职承诺,承诺内容报镇党委审核同意后,分别签订《四项承诺书》,并在全村党员群众中进行公示和宣传。

召开党员大会(6月11日—6月12日),党员大会程序为:上届村党支部向党员大会作工作报告;对候选人进行充分酝酿,讨论通过选举办法,通过监票人、计票人名单;进行大会选举,推选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召开新一届第一次委员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

选举办法为: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设监票人、计票人。全体参会党员先差额选举委员会委员,由委员等额选举书记、副书记。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方可当选。

报告选举情况(6月13—6月20日)。选举结束后,村党支部要及时向镇党委报告选举情况,包括党员大会的开会时间、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选举结果,当选的书记名单和获得票数。镇党委及时作出批复,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2.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6月21日-8月20日)

(1)成立换届选举委员会(6月21日-6月30日)。

换届选举委员会,主持本届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结合各村实际,换届选举委员会由能够代表村民利益、办事公道、有一定文化知识和组织能力的7名村民组成。由上届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小组长会议推选产生。引导村民将村党组织书记依法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党组织书记成为正式候选人的,引导村民推选党员骨干担任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选举工作。报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和委员应当议事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村民选举委员会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开展工作。对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村民选举委员会二分之一以上的成员或者是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可以提出免职建议,经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推选其为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的村民小组会议同意,予以免职。换届选举委员会成员在选举期间无故不参加村民选举委员会会议的,其职务自行终止。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或者因其他原因出缺的,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

(2)进行选民登记和选民名单公布(7月1日-7月15日)。

选民登记的条件。(1)对组织关系和户籍在本村且长期在本村居住的村民,要通过集中办理、上门入户等方式,逐人进行宣传动员和选民登记;(2)对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或外出务工经商但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要通过公告、电话和信函等方式通知到本人,动员他们返乡投票或委托投票;(3)对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或者工作1年以上的人员,本人申请参加村委会选举的,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后,进行选民登记;(4)对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经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告知后,在规定期限内未表示参加选举和长期外出无法取得联系的村民,公示5日无异议后,不登记为选民。

对选民登记名单特殊情况的处理。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应当在正式选举日二十日前,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在村委会醒目位置张榜公布,并发放选民证。对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在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

(3)提名推荐候选人(7月16日-7月31日)。村民委员会候选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通过预选产生,提名预选时,应当至少提名一名妇女为候选人,同时引导村民将村党组织书记推选为村民委员会主任候选人,提高“一肩挑”比例。村民委员会实行差额选举,按照各村新一届村民委员会职数,主任候选人2名,委员候选人3 名。候选人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的,应当在正式选举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按照原预选结果依次递补,正式候选人于选举日5日前公示。

(4)正式候选人选举(8月1日-8月20日)。选举村民委员会,在村民综合体设立中心会场,集中投票。对老弱病残等不能现场投票的村民可以设立流动票箱,流动票箱由镇党委换届选举指导组1人及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2人,共3人共同负责投票的监督工作。

中心会场设立秘密写票处,选票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本人填写,本人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他人填写,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在选举日三日前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每一位村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

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一次投票、分开计票的方式进行,每次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者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

选举村民委员会,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当选人数不足三人,不能组成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不足的名额应当另行差额选举。另行选举时,根据在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候选人。另行选举以得票多的当选,但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总数的三分之一。另行选举应当当场进行。如遇特殊情况,经村民选举委员会讨论决定,也可以在一个月内进行。

(三)总结阶段(8月21日—9月4日)

1.明确分工。村党组织接到镇党委关于选举结果的批复后,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宣布。镇党委指派第一书记牵头召开新班子首次会议,明确委员分工,并在村务公开栏中公布选举结果。随后立即着手组织开展村务监督委员会和妇代会、共青团、民兵连及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等推选工作。村务监督委员会由3人组成,设主任1名,委员2名。应由非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党组织班子成员或党员担任,原则上不由村党组织书记兼任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要注重把具有较好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坚持原则、敢于担当、群众公认,具有一定政策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热心为村民服务的人推选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村会计(村报账员)、村文书、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不得指定、委派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2.建章立制。结合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任务,指导健全、完善下设的组织机构,研究制定任期目标,健全和完善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三会一课”制度、党员联系户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以及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建立党员群众来信来访诉求表达机制和矛盾调处机制。

3.工作交接。村党员大会闭幕后7日内和新一届村委会产生之日起10日内,镇选举工作指导组和村民选举委员会及时组织新老班子做好公章、档案等移交工作,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4.检查验收。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后,镇党委要采取村党组织自查、镇党委检查、组织部门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检查验收的标准是:所有的村委会都进行了换届选举,选举程序规范,合法有效,组成了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指导工作及时有力,选举工作中的群众来信来访得到了及时认真处理,村民对选举结果比较满意。健全了村民自治组织,完善了村民自治制度,制定了任期目标和发展规划。

5.总结上报。镇党委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分别于村党组织、村委会选举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总结材料上报市委组织部和市民政局。

三、组织领导

成立博克图镇村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组  长:范兴明  党委书记

副组长:彭东春  党委副书记、镇长

赵立成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阿  林  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成  员:李雅茹  纪委书记

嵇淑芝  党委委员、副镇长

孟丽丽  党委组织委员

谢  祺  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

王学文  党委宣传委员

吴海涛  副镇长

王大鹏  综治办主任、民政助理

王毓梅  农办主任

谭福森  派出所所长

朱晶晶  党政办负责人

田  会  组织干事

赫兰亭  财政所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和联络服务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阿林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孟丽丽、谢祺兼任。孟丽丽具体指导社区党组织换届指导工作,谢祺具体指导居委员会和居务监督委员会换届指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2个督查指导组,加强对换届选举程序的督查指导。

第一督查指导组:负责沟口村

组长:赵立成

成员:徐  蕊、朱晶晶

第二督查指导组:负责二道河子村

组长:吴海涛

成员:王翠华、邹洪伟

四、工作要求

(一)严明换届纪律。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严肃村“两委”换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镇党委要组织农民党员、换届工作人员、候选人和有意向参选人员开展谈心谈话,加强警示,严明纪律。村党组织于5月17日要召开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教育党员带头遵守换届纪律。加强换届工作全程监督,依法严厉打击家族、宗族、黑恶势力通过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票数等方式操纵、干扰、妨害、破坏选举行为。对以不正当竞争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选资格;对已当选的,依法宣布当选无效;对情节严重的,作出组织处理;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海晏河清的舆论氛围。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有力有序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加强对党员、群众的政策宣传和教育引导,充分运用公开栏、宣传标语、手机微信等载体,广泛宣传村“两委”换届选举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宣传报道换届工作,大力宣传换届选举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形成正面引导的强大声势和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查指导。镇村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要进行全程指导,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集中攻坚,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中共博克图镇委员会

201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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