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会议明细
序号 时间 会议内容
1 1.12 研究2017年“博爱送万家”活动
2 1.20 研究春节前送温暖相关事宜
3 2.20 研究“光明行”活动;强调工作纪律
4 3.31 研究图里河镇火灾等救助事宜
5 4.5 传达组织会议精神;传达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
6 4.21 研究救助工作;“光明行”活动
7 5.22 研究“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两供一业救助、造血干细胞采集
8 6.8 “七一”主题党日及近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9 6.19 研究红旗办博爱家园项目生计资金发放事宜
10 7.14 救灾救助工作
11 8.23 近期工作
12 9.14 近期工作
13 9.29 传达《关于2017年严明国庆中秋期间有关纪律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14 10.26 研究呼伦贝尔市红十字会年度考核
15 11.13 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党日及志愿服务宣传活动
16 12.8 救灾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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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红十字会党组议事目录清单
(一)重大事项决策
1.涉及本部门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2.需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3.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大决定
(二)重要工作部署
4.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学习传达上级重要会议、决定、决议、文件和指示精神,并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方案、措施;
5.近期或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要点、总结,重大活动安排,解决重大问题的措施等。
(三)重要干部任免
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干部(人事)的任免、推荐、晋职晋级、考核、表彰、奖励和处分等重要事项。研究决定干部(人事)的培养、选拔、交流、教育、管理和监督中的重要问题;
7.研究决定本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的重要问题;
8.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及调整;
9.研究本单位内设机构职能配置及调整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10.重要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构成事项。
11.全局性的奖惩事项,单位荣誉称号的授予和向上级推荐的先进个人、先进集体。
(四)重大项目安排
12.由市红十字会组织申报、实施、监督和管理的各类重大项目;
13.研究项目救助、救灾及日常临时救助资金额度。
(五)重大事件处置
14.研究异常、突发性事件的决策和处理,研究决定重要信访件的处理和人大、政协提案的回复办理。
红十字会党组“三重一大”议事内容清单
一、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上级重要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
(二)研究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问题;
(三)酝酿全局性的重大工作部署、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四)研究以红十字会党组和红十字会行政名义上报市委、市政府和呼伦贝尔市红十字会的有关重大事项;
(五)研究制定重要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
(六)研究红十字会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重大问题;
(七)红十字会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与调整;
(八)机关内重大工作安排、重大突发性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以及重大履职责任事故的处理;
(九)其他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重要人事任免及相关人事事项主要包括:
(一)机关机构、编制及职能配置的设置与调整;
(二)干部管理权限范围内人员的任免、交流、3个月以上离岗培训、挂职锻炼等;向上级组织部门推荐干部提任、交流任职人选;
(三)后备干部的推荐和培养;
(四)推荐以市委、市政府和呼伦贝尔市红十字会名义表彰、奖励人选;
(五)对干部管理权限范围内人员的年度考核和违规违纪的处理意见。
三、重大项目安排主要包括:
(一)机关的财务年度预算、年中调整、年底决算;
(二)未列入年度预算的项目;
(三)土地、房屋、车辆以及资产原值在10万元以上的资产处置项目;
(四)其他重大工程和重要项目的安排。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主要包括:
(一)使用5000元以上的捐款支出;
(二)项目资金的支付;
(三)其他按财务制度规定应由领导集体讨论决定的支出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