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红十字会领导班子成员
“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一、卫石林 (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
1、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牙克石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研究制定责任清单和工作计划。
2、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坚持廉政谈话制度,与班子成员及职工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二次,督促班子成员廉洁从政、落实好“一岗双责”。
3、当好廉洁从政表率。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选好用好干部,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
4、带头讲党课。
5、参加指导支部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督促支部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进行认真整改,组织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6、根据支部意见,对于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谈话提醒,进行批评教育并督促其整改。
7、采取多种措施充分保障党员行使权力,监督党员履行义务,督促支部履行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责任。
8、鼓励和支持党员讲真话、讲心里话,激发党员关心党的形象、关心党的事业、关心领导干部成长的责任感。
9、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
10、定期听取支部的情况反映,制定整改措施,进行认真整改。
11、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切实加强对党员的党纪党规教育管理和监督,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党的纪律。
12、严格执行党的六大纪律。对党员、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抓早抓小,及时咬耳扯袖,进行批评教育或者组织处理,防止小病拖成大病。对于问题严重的要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依纪依规追究纪律责任。
13、注重加强对受处分党员的教育,督促其改正错误。
14、认真执行干部接访下访和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等工作制度,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15、配合纪检部门履行监督责任,坚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大力支持市纪委派驻纪检组长工作,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二、刘桂艳(党组成员、副会长)
1、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督促指导分管科室抓好党风廉政各项任务落实,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业务具体包括红十字基层组织发展、“三献”工作、救灾救助、救护培训、重点工作和项目建设、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2、坚持廉政谈话制度,与分管部门负责人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督促部门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
3、配合纪检部门履行监督责任,坚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大力支持市纪委派驻纪检组长工作。
4、坚持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5、带头讲党课。
6、参加支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
7、采取多种措施充分保障党员行使权力,监督党员履行义务。
8、增强党章意识、加强党性修养,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牙克石市红十字会党组
2019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