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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园区企业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28 浏览次数: 87 信息来源:工业园区 [ 字体大小: ]
  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切断病毒的传播途径,防止疫情在我市传播扩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在园区企业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企业应告知2020年1月10日后从湖北来牙克石、去过湖北以及途经湖北来牙克石的本企业职工,务必在第一时间到社区居(村)委会进行登记,并进行体温检测;未发热的,应当按照要求进行医学观察不少于14天;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的,请戴好口罩严格防护,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诊治,前往医院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企业有员工去湖北尚未返回牙克石的,应通知其延后返工、遵守湖北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强个人防护,主动配合做好隔离观察和追踪排查工作。在疫情一级响应机制解除前,不得安排员工到湖北出差。
  三、在疫情一级响应机制解除前,禁止举办各类大型公众聚集性活动。
  四、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除承担必要民生保障的企业外(呼伦贝尔市恒煜热力有限公司),其余企业单位应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当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有条件的延长至疫情一级响应解除。
  五、主动承担起企业的社会责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员工防护管理等疫情防控工作;自行先行排查,做好经营场所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引导员工做好个人防护,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各类疫情防控工作,主动配合做好隔离观察和追踪排查工作,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市疾控中心和社区居(村)委会。
  专此通知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定点医院:牙克石市人民医院
  牙克石市卫健委:7332296
  牙克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7210600
  内蒙古林业总医院:7231369
  牙克石市人民医院:7207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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