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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宗局认真学习《政府工作报告》安排2012年工作

发布时间:2012-02-16 浏览次数: 44 信息来源:民族事务委员会 [ 字体大小: ]

 

2月16日上午,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召开职工大会,学习贯彻吕建伟市长在牙克石市第十三届六次人代会上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再次安排部署2012年全年工作。

2012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市委十三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两个共同”的民族工作主题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率先崛起”这条主线,坚持“美丽、繁荣、幸福”三大主题,全面推进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上新水平。

(一)结合实际,促进少数民族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一是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结合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月活动,充分利用各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及法律法规,使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适时召开我市第十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进一步推动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二是进一步做好城市民族工作,把民族工作融入社区建设,各街道办事处要建立为少数民族群众排忧解难的服务机制和以少数民族联谊组织为载体的信息沟通机制,了解少数民族群众的第一手材料(建立七表三册),将全社会少数民族纳入信息化管理。充分利用社区平台,积极创新载体,引导组织社会力量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努力形成共同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是搞好少数民族农牧民科技培训,努力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选择一些科技含量高、高产、高效的项目,有目的、有针对性地进行科技培训,把实用技术送到少数民族群众手中。在社会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进步氛围,使“两个共同”的主题真正落实到行动上。

四是为积极争跑少数民族发展金项目,促进我市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结合国家民委“十二五”少数民族发展规划,牢牢把握机遇,积极争跑项目,切实做好我市扶持人口较少民族项目跟踪和落实,年内确保三个项目落地。拓宽少数民族群众就业门路,提高少数民族收入,促进民族经济发展,实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五是继续开展资助优秀少数民族贫困生活动,年内资助少数民族贫困生三人。

(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开创宗教和谐稳定新局面

一是认真开展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制定《宗教教职人员日常监督管理和考核制度》,完善宗教教职人员档案,建立教职人员信息数据库,加大对宗教教职人员的管理力度。

二是加强全市宗教工作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健全全市宗教工作三级网络,镇办、社区宗教工作人员实行电子档案管理,形成宗教工作信息网。

三是对宗教工作干部和教职人员进行培训。通过培训,使宗教干部熟练地掌握《条例》内容及配套规章,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使宗教教职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推进宗教和顺,抵御渗透,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保持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积极推荐宗教界先进典型,参加呼伦贝尔、自治区和全国的评比。

四是贯彻落实《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继续做好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规范化工作。

五是继续开展好“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把创建活动作为加强爱国宗教团体建设的重要途径,增强宗教活动场所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

六是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与宗教活动场所签订安全责任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制。

(三)加大宣传力度,使蒙古语文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一是继续深入贯彻《蒙古语文工作条例》,加强对蒙古语文工作的领导。充实并调整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成员,进一步明确和完善职能职责,促进我市蒙古语文工作上新台阶。

二是加强对市面蒙汉文并用制作单位的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对市区从事牌匾、灯箱、户外广告制作业务的单位进行培训,明确制作标准,规范制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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