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和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构建系统完备、运行有效的落实主体责任体系,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贯彻执行到位,为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压实主体责任
(二)加强队伍教育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完善学习制度,常委会党组和常委会机关党组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理论学习,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让廉政教育入心入脑。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党规,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坚定“四个自信”,全年开展全员性革命传统教育、先进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一把手”讲党课以及讲落实主体责任等系列教育活动不少于6次。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牢记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规矩底线。
(三)强化权力监督
(四)从严管理干部
(五)加强作风建设
(六)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高标准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扎实开展党员活动日,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优化良好政治生态。
(七)坚决惩治腐败
全力支持和保障派驻纪检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纪挺法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处理,对违纪违规的党员干部从严查处、决不姑息。对巡查反馈的问题,着眼常态长效抓整改落实,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递压力。
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委办负责人为成员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能,加强与派驻纪检组沟通联系工作,建立与各委办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建立工作台账,全程跟踪问效。
各委办要强化履职尽责,建立履行主体责任工作台账,对落实主体责任各项工作资料及时归档、全程记录。台账要有任务、有过程、有结果,全面反映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工作情况。
(三)严格督查考核,强化追责问责。
注重日常动态监管,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督促各委办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存在问题的责任人视情况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直至作出组织处理,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