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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牙克石市农牧局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告、决算公开表

发布时间:2020-06-07 浏览次数: 81 信息来源:农牧和科技局 [ 字体大小: ]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牙克石市农牧局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和牙克石市关于发展农牧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拟定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牧业机械化、乡镇企业等农牧业各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有关农畜水产品及生产资料价格、流通、农村信贷、税收及农牧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

(三)承担完善农村经济管理体制的责任。负责农牧业行政执法工作,健全农牧业执法体系建设;指导和扶持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农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和发展。指导农村土地(草场)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牧民负担和农牧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

(四)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扶持农牧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拟定农牧业发展计划并监督实施;配合财政局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五)组织落实畜牧业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主要畜产品质量升级;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畜牧业优化区域布局,指导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负责奶业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农牧业生产与经济防灾减灾工作。

(六)拟定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大宗农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畜产品品牌。制定乡镇企业发展规划、计划,指导镇域农牧业经济发展;指导乡镇企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七)承担提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负责(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识)“三品一标”的生产技术指导和监督、审核、申报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农牧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许可;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指导农牧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

(八)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生产销售许可、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依法负责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负责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组织饲料资源的保护及合理开发利用工作,负责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对农牧业机械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市内农机安全监理工作。

(九)负责农作物病虫害和畜禽疫病的防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市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和生物安全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

(十)管理农牧业和农村经济信息工作。负责农牧业信息体系建设,承担监测分析农牧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工作,开展相关农牧业统计,发布农牧业和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牧业信息服务。

(十一)制定全市农牧业科研、农牧业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牧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牧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按分工组织实施农牧业重大专项科研;组织实施农牧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牧业科技成果的管理;组织引进国外农牧业先进技术,开展农牧业贸易促进和有关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牧业新品种保护,负责农牧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十二)组织指导农牧业教育和农牧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十三)组织实施农牧业资源区划、生态农牧业和农牧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牧业用地、渔业水域、草原、宜农宜牧滩涂、宜农宜牧湿地以及农牧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物植物保护工作;负责草原资源保护、草原生态环境监测、治理,草地建设和开发利用及草原监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编制草原防火规划;负责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及物资储备工作,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措施,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会同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渔事纠纷,维护渔业水域渔业权益,行使渔船检验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权。

(十四)制定并实施农牧业生态建设规划、草原生态保护和建设规划,指导草原保护、建设和合理利用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牧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牧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提农业水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指导生态农牧业、循环农牧业发展;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

(十五)协调海拉尔农牧场管理局在牙境内三个国营农牧场的工作。

(十六)管理、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管理事业单位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工作,协调和指导农牧渔业等各种专业协会、协会的工作,并指导有关社会团体为农牧业经济发展服务。

(十七)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的规划、计划、法规,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扶贫开发项目的管理工作和扶贫开发统计与监测工作。

(十八)承办牙克石市人民政府和呼伦贝尔市农牧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牙克石市农牧业局为一级决算单位,下面包括11个二级决算单位(3个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和8个事业单位),3个参公单位有牙克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牙克石市农牧业机械化管理中心、牙克石市草原监督管理局。8个事业单位为牙克石市草原工作站、牙克石市农业经营管理站、牙克石市种子管理站、牙克石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牙克石市良种场、牙克石市畜牧工作站、牙克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牙克石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牧业局为行政单位,但包括牙克石市辖区12个乡镇畜牧综合站,畜牧综合站人员为事业编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预算数6727.13万元,财政拨款收入6727.13万元。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6858.4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6731.9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26.46万元;支出总计6858.44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189.57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899.8万元,下降21.69%。主要原因:财政拨款减少。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6731.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27.13万元,占收入的99.93%,其他收入4.85万元,占收入的0.07%。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6668.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48.56万元,占支出的54.71%,项目支出3020.31万元,占支出的45.29%。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858.4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26.46万元;支出总计6668.87万元,无结余。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下降1899.8万元,下降21.69%;支出减少1962.91万元,下降22.74%。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931.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43.7万元,占61.43%;项目支出2287.46万元,占38.57%。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43.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24.15万元,较上年减少947.61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公用经费313.64万元,较上年20.32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24.14万元,支出决算为17.8万元,完成预算的73.74%。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积极响应做好节支工作的要求,我单位尽量减少公务用车的使用次数和公务接待的次数。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7.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60万元,占98.9%;公务接待费支出0.20万元,占0.02%。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因公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6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7.6万元,车均运维费1.1万元,较上年减少0.22万元,主要原因是积极响应做好节支工作的要求,我单位尽量减少公务用车的使用次数。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6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2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2万元,接待5批次,共接待30人次。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7.98万元,比2017年减少116.44万元,降低42.43%。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76万元,比2017年减少0.59万元,降低43.7%,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6辆,其中,主要用于机要通信用车13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主要用于行政执法;其他用车1辆,主要是用于动物疫病防控消毒。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 年度本单位无重点项目列入绩效考核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喜梅    联系电话:0470-7235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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