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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牙克石市农牧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预算公开表

发布时间:2020-06-07 浏览次数: 42 信息来源:农牧和科技局 [ 字体大小: ]

 内蒙古自治区牙克石市农牧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2019年 2 月 23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内蒙古自治区牙克石市农牧局是牙克石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和牙克石市关于发展农牧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2、研究拟定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牧业机械化、乡镇企业等农牧业各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有关农畜水产品及生产资料价格、流通、农村信贷、税收及农牧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

3、承担完善农村经济管理体制的责任。负责农牧业行政执法工作,健全农牧业执法体系建设;指导和扶持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农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和发展。指导农村土地(草场)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牧民负担和农牧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

4、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扶持农牧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拟定农牧业发展计划并监督实施;配合财政局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5、组织落实畜牧业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主要畜产品质量升级;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畜牧业优化区域布局,指导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负责奶业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农牧业生产与经济防灾减灾工作。

6、拟定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大宗农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畜产品品牌。制定乡镇企业发展规划、计划,指导镇域农牧业经济发展;指导乡镇企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7、承担提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负责(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识)“三品一标”的生产技术指导和监督、审核、申报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农牧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许可;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指导农牧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

8、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生产销售许可、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依法负责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负责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组织饲料资源的保护及合理开发利用工作,负责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对农牧业机械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市内农机安全监理工作。

9、负责农作物病虫害和畜禽疫病的防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市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和生物安全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

10、管理农牧业和农村经济信息工作。负责农牧业信息体系建设,承担监测分析农牧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工作,开展相关农牧业统计,发布农牧业和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牧业信息服务。

11、制定全市农牧业科研、农牧业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牧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牧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按分工组织实施农牧业重大专项科研;组织实施农牧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牧业科技成果的管理;组织引进国外农牧业先进技术,开展农牧业贸易促进和有关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牧业新品种保护,负责农牧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12、组织指导农牧业教育和农牧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13、组织实施农牧业资源区划、生态农牧业和农牧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牧业用地、渔业水域、草原、宜农宜牧滩涂、宜农宜牧湿地以及农牧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物植物保护工作;负责草原资源保护、草原生态环境监测、治理,草地建设和开发利用及草原监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编制草原防火规划;负责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及物资储备工作,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措施,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会同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渔事纠纷,维护渔业水域渔业权益,行使渔船检验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权。

14、制定并实施农牧业生态建设规划、草原生态保护和建设规划,指导草原保护、建设和合理利用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牧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牧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提农业水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指导生态农牧业、循环农牧业发展;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

15、协调海拉尔农牧场管理局在牙境内三个国营农牧场的工作。

16、管理、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管理事业单位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工作,协调和指导农牧渔业等各种专业协会、协会的工作,并指导有关社会团体为农牧业经济发展服务。

17、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的规划、计划、法规,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扶贫开发项目的管理工作和扶贫开发统计与监测工作。

18、承办牙克石市人民政府和呼伦贝尔市农牧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牙克石市农牧局预算包括:农牧局本级预算和农牧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一)农牧局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农牧局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1家,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3家,事业单位为8家。

人员基本情况,编制、实有、离退休等。

我部门编制数为 292 人,其中行政编制63人,事业编制229人。职工实有人数247人,退休实有人数139人。其中:农牧业局编制行政18人,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 37人,在职职工实有人数51人,退休职工实有人数62人。

(二)农牧局属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牙克石市农牧局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1

牙克石市农牧业机械化管理中心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2

牙克石市草原监督管理局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3

牙克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4

牙克石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5

牙克石市农业经营管理站

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6

牙克石市畜牧工作站

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7

牙克石市草原工作站

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8

牙克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9

牙克石市种子管理站

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10

牙克石市农牧业综合执法大队

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11

牙克石市良种场

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农机中心参公编制19人,在职职工实有人数14人,退休职工实有人数23人;农技中心事业编制26人,在职职工实有人数21人,退休职工实有人数15人;经管站事业编制8人,在职职工实有人数8人,退休职工实有人数6人;畜牧站事业编制11人,在职职工实有人数8人,退休职工实有人数7人;草原局参公编制10人,在职职工实有人数9人,退休职工实有人数2人;草原站事业编制7人,在职职工实有人数6人,退休职工实有人数6人;疫控中心事业编制18人,在职职工实有人数17人,退休职工实有人数7人;动监所参公编制16人,在职职工实有人数10人,退休职工实有人数8人;种子站事业编制5人,在职职工实有人数5人,退休职工实有人数3人;执法大队事业编制11人,在职职工实有人数10人;良种场事业编制102人,在职职工实有人数88人。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4163.12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3.57万元,下降0.09%,减少主要是由于退休职工工资大部分拿到社保开支及在职职工增加调标工资。

支出预算4163.12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3.57万元,下降0.09%,减少主要是由于退休职工工资大部分拿到社保开支及在职职工增加调标工资。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4163.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万元,4163.12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 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0万元,占比0%,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4163.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95.15万元,占比74.35%;项目支出1067.97万元,占比25.65%;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人员开支、机构运转、专业活动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4163.1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163.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54.0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89.8 万元。主要退休职工工资大部分拿到社保开支。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73.34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15万元。主要在职职工有退休人员减少。

3、农林水支出  3220.2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94.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调标增加工资和增加项目资金。

 4、住房保障支出  215.4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42万元。主要在职职工有退休人员减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2.9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21万元,下降5%;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13万元,增长28.8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   万元,增长(下降)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接待费0.2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4.17%,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03万元,增长15%。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1.2万元,下降5%,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1万元,增长28.9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  万元,增长(下降)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7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减少1.2万元,下降5%,比上年执行数减增加5.1万元,增长28.98%。增加主要是由于部分单位公车改革上年未发生三公经费。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86.15万元,比上年增加33.68万元,增加13.3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取暖费增加,专项资金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共有车辆 16  辆, 其中:机要通讯用车13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等。

四、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19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3个,公开绩效目标12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92.31%。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67.96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25.09%。

(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资金量不得低于预算批复资金的8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喜梅        联系电话:0470-7235646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8张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绩效目标申报表要求统一打包成压缩包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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