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7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全年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36.69万元,比上年增加156.77万元,增加20%;支出总额936.69万元,比上年增加156.77万元,增加20%。主要分为基本支出729.36和市本级项目支出207.33万元。
基本支出:全年基本支出729.36万元,比上年 增加10.16万元,增加1.4%。
其中:基本支出729.3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358.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50.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20.66万元。
增(减)变动原因:2016年7月公务员工资大调标及增加艰苦补贴,补发及正常进级工资都再2017年执行,所以加大了人员经费。
(二)项目支出:全年预计项目支出 207.33万元
1)代表工作经费:68.33万元,主要用于市级代表和乡镇代表培训学习、议案建议等工作;
2)会议费:30万元,主要用于每年市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支出;
3)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经费:99万元。主要用于12个乡镇、6个办事处人大工委的基本工作经费;
4)人大监督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市人大财经委监督检查费用。
二、“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说明
2016年度实际支出情况
接待费:1.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40万元。
2017年度预算支出情况
接待费:1.5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36万元。
增减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
根据财政规定按经费比例递减。
三、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1、主要用市人大公务车车辆保险。
2、根据内党发{2015}24号文件精神,对乡镇代表之家进行提档升级招标采购通用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