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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国际物流园区管委会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0-01-18 浏览次数: 23 信息来源:物流园区 [ 字体大小: ]

大兴安国际物流园区管委会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切实做好本单位节能管理工作,加强节能管理,提升节能综合管理水平,保障节能工作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指导思想:致力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单位,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率,保持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管委会成立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部署本单位节能工作,指导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第四条管委会设定节能兼职统计员,负责本单位节能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节能的各项方针政策。

2、统一部署本单位节能工作。

3、督促各科室节能工作开展情况,处理相关建议。

第六条节能办公室的职责:

1、负责对上级节能法规、政策和文件的传达和贯彻,掌握节能工作动态。

2、承担本单位节能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节能领导小组的各项决议。

3、负责节能统计信息、资料的核实和上报。

4、检查督促各科室制定合理的技能目标、方案、计划和措施,并予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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