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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审核工作流程

发布时间:2020-06-08 浏览次数: 41 信息来源:医疗保障局 [ 字体大小: ]

 

一、接收医疗费用及相应资料

针对城乡居民参保患者,接收六类类医疗费用:

1、外转住院医疗费用

2、外转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

3、异地住院医疗费用

4、异地急症住院医疗费用

5、城乡居民意外伤害的住院医疗费用

6、城乡居民大病医疗费用

二、医疗待遇审核与大额医疗费用核实

1、审核员对接收的各类医疗费用进行待遇初审。

2、对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累计达到8万元以上,单次住院合规费用1万4千元以上,由大病保险工作人员审核并报邮呼伦贝尔人保财险有限公司支付。

3、对大额医疗费用进行登记、核实。

三、室主任及主管领导审核签字

对审核员进行初步审核的医疗费用,由室主任进行审核并签字再交主管领导复审签字。

四、打印报销支付表,填写医疗保险费用支出表,由主管领导签字。将医疗费用收据、报销支付表、患者的身份证和工商银行卡复印件以及支出表交基金管理办。

五、整理报销资料、装订,交档案室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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