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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审核工作流程

发布时间:2020-06-08 浏览次数: 53 信息来源:医疗保障局 [ 字体大小: ]

一、接收医疗费用及相应资料

针对城镇职工参保患者,接收七类医疗费用:

1、在呼伦贝尔市内所发生急门诊抢救留观的医疗费用

2、外转门诊医疗费用

3、外转住院医疗费用

4、异地住院医疗费用

5、异地急症、意外伤害的住院医疗费用

6、特检特治门诊医疗费用

7、靶向药门诊医疗费用

二、医疗待遇审核与大额医疗费用核实

1、审核员对接收的各类医疗费用进行待遇初审。

2、对基本医疗支付超过8万元患者的医疗费用进行大病审核,并按季度上报呼伦贝尔市医保监管办备案。

3、对大额医疗费用进行登记、核实。

三、主任及主管领导审核签字

对审核员进行初步审核的医疗费用,由主任进行审核并签字再交主管领导复审签字。

四、打印报销支付表,填写医疗保险费用支出表,由主管领导签字。将医疗费用收据、报销支付表、患者的身份证和工商银行卡复印件以及支出表交基金管理办。

五、整理报销资料、装订,交档案室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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