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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塔尔气镇党委党校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2-01-05 浏览次数: 29 信息来源:塔尔气镇 [ 字体大小: ]

中共塔尔气镇党委党校工作制度  

中共塔尔气镇党校责任制

一、党校每年年初要制定教学安排及计划,将党校工作纳入到党委的议事日程,镇委要定期检查党校教学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教学计划保质保量的落实。

二、党校每季度授课不少于一次,每次不少于一天,要采取脱产、半脱产和集中培训、轮训等方式,使党员培训率达到相关要求。

三、教学内容要与当前形势和党员教育需要相结合,保证教学内容的时效性、系统性、连续性和实用性。

四、授课人员要在授课前做好充分准备,认真备课编写教案,并做好培训人员登记考勤、考试、考核等项工作。

五、充分发挥电化教育直观形象的优越性,严格按照电化教育的各项制度,做好电教片的播放工作。

六、每次授课后,要采取座谈、讨论、写心得体会等方式,巩固教学成果,组织引导学员把理论转化为思想行动。

七、要紧持党课到生产一线、农村,努力提高党员教育覆盖面,保证一线职工和农牧民及时接受党组织的教育。

八、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党校工作不断向前推进。

 

校务委员会例会制度

一、校务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度,校务委员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二、校务委员会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或委托教务主任召集并主持。

三、校务委员会会议必须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要充分发扬民主,与会人员要畅所欲言。

四、事关党校工作的重大问题必须提交校务委员会研究讨论通过。

 

奖惩制度

一、对考试、考核成绩优秀的学员给予必要的奖励。

二、对党校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并做出贡献的支部和个人,必要时给予奖励。

三、对长期无故不参加党课学习的党员,要给予严肃的批评。

四、对严重违反党校各项规章制度的学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教师聘用与教学工作制度

一、党校的教师为党委委员,或聘任有关支部书记,全部兼职,全体教师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可靠,有较强的党性原则。

二、教师的文化程度必须是高中或相当于高中以上文化,并且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

三、必须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讲课能深入浅出,理论联系实际,学员反映好,讲求实效。

四、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能热心于党校工作。

五、教师要为人师表,表里如一。

六、教学内容的选择要按照“少而精”的原则,并要有较强的系统性及连续性、实用性。

七、教学工作要贯彻“因时而宜,因地而宜,因人而宜”的原则,要严谨求实,一丝不苟。

八、认真备课,制作教案,教案要详细、完整,有较高质量,要一讲一备,提前做出准备工作。

九、每年度教务处要制定教学计划,并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安排办班期数、办班时间及教学内容。

十、任课教师要及时批改学员作业及试卷,并能及时将作业及试卷情况反馈给学员。

 

档案资料保管制度

一、档案资料要按时立卷归档,并交专人管理。

 

二、档案资料保管要注意保密及防火、防潮。

三、借阅档案资料要登记,并及时归还。

  

图书、设备管理制度

一、图书、放相机、电视机及供教学用的声像制品等设备要由专人管理负责。

二、各种设备要有明细,并登记造册。

三、要严格履行借用登记制度。

四、要爱护图书及设备,管理人员要采取必要的防盗及保养措施。

  

出勤制度

一、学员必须遵守出勤制度。

二、有事或有病不能参加党课学习的,必须写书面假条,经支部或党校教处准假,方可不参加学习。

三、不履行请假制度,无故不参加学习的视为旷课,旷课超过二天以上,考试、考核成绩不得合格。

 

学员守则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风严谨。

三、尊敬任课教师,在学员中搞好团结。

四、遵守纪律,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按时完成作业并参加考试、考核,不得作弊。

五、上课时不允吸烟、谈话、接打手机,认真对待考试及考核。

六、遵守规章制度,有事要请假,由所在党支部负责补课。

七、爱护党校内外公物设施,损坏公物设施要赔偿。

 

考试考核制度

一、每次党课后,都要举行考试,学员必须参加考试,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评为合格党员或不再列入积极分子。

二、因事或病不能参加考试者,要向党校请假,并参加补考,对无故不参加考试的学员要给予必要的批评,教育

三、学员要遵守考试制度,不得作弊。

四、每半年或每季度对学员进行一次考核,考核一般由各支部负责。

五、考核要采取民主集中、公开、公正的原则。

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评为合格党员或不再列入积极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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