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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建筑项目开复工“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扬尘治理”以及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9 浏览次数: 66 信息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字体大小: ]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随着气温逐步回升,我市建筑工程陆续进入开复工阶段。为做好开复工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开好头、起好步,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今年以来“疫情防控”、“碧海蓝天保卫战”及有关安全生产事项通知内容,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式的严峻性,切实做好开复工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各项准备工作,消除冬季停工等原因给施工现场带来的隐患,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1、严格执行施工建设现场及办公楼前体温检测制度。对进出人员一律开展体温检测并记录造册,体温正常可进入工作场地,对体温超过37.2摄氏度的发热人员严格做好登记造册上报隔离工作并严禁进入施工现场,外来务工人员必须经过居家医学观察14天无病症后,报市建筑安全监督站备案方可进入建筑工地。

2、严格执行1米线制度,人与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多人办公时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多饮水,坚持在进食前、如厕后规范洗手,接待外来人员双方佩戴口罩。

3、严格执行采买人员专人负责制,项目确定1名采购人员,负责外出采购材料、食品等物资,采购人员应佩戴口罩,减少相互间的身体接触,戴手套,公共部位或物品保持清洁,并勤擦拭,清洗及酒精消毒。保持1米左右的间距。

4、严格执行消杀制度,落实医学防控措施,员工宿舍勤打扫卫生,室内多通风,通风条件差的可采用紫外灯照射半小时或稀释84消毒液喷洒、擦拭。使用紫外灯时需要人员疏散,喷洒84消毒液的需要通风散除气味。

5、严格执行佩戴口罩制度,在建工地内人员一切活动必须正确佩戴口罩。要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勤洗手、常通风、出行要戴口罩。

二、抑制扬尘、打赢碧海蓝天保卫战

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制度,着重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工地周边围挡100%:设置高度不低于2.5米砖砌或硬质围挡,要求坚固美观;二是裸露地面及材料堆放覆盖100%:工地围挡内裸露地面和砂、石、钢筋、水泥等所有建筑材料全部采用防尘网苫盖,严禁裸露;三是湿法作业100%:工地采购雾炮机或者设置塔吊喷淋系统, 要求作业区湿法作业无死角,杜绝尘土飞扬;四是主要路面及临时设施硬化100%:场区内主要道路、钢筋作业区、木工作业区、搅拌机棚、材料堆放区全部硬化;五是出入车辆清洗100%:大门处设置车辆冲洗平台,严格专人负责制,进出车辆实时冲洗,严禁带泥土粉尘上路;六是渣土车辆密闭运输100%:所有车辆运输采用防尘布苫盖。

建设单位要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对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的裸露地面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施工单位要建立扬尘治理责任制,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并实施具体的扬尘治理实施方案,立牌公示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责任人、主管部门等信息。对即将停工或已经停工的工地的裸露地面进行全覆盖,对未能实现封闭存储的物料堆场,全面实施苫盖抑尘。施工中拆除工程、场地平整、土方开挖要严格落实洒水、喷淋、喷雾等抑尘措施。

监理单位要将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纳入工程安全监理范围,写入安全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扬尘治理措施。

牙克石市建筑安全监督站在下一步监督检查工作中将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开发企业、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不良信息上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对未按要求开展扬尘治理或扬尘治理不力的施工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移交执法部门进行处罚;对施工单位同一施工现场在一年内因扬尘污染治理问题被处罚两次以上或者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进行约谈告诫,同时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和媒体曝光;对监理单位履行监管职责不力的将从重处理。

三、突出重点,切实做好开复工安全生产工作

(一)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在复工前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细致的安全隐患自查,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建设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自查工作,确保项目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到位。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按照住建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亲自组织部署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并带队检查本公司所承建的工程项目的复工安全情况。检查出的问题留有记录,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监理单位及其项目监理部要参与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活动,严格按照相关施工安全的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进行跟踪整改落实。

(二)施工企业要认真组织开展岗前培训教育工作。施工企业应以项目为单位,组织对施工现场所有管理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特别是新进场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一线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根据不同工种、工程特点和现场存在的危险源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的作业人员一律不得上岗。监理单位应认真核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情况,严禁无证人员上岗作业。

(三)加强对在建项目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检查

一是加强大型机械设备检查。复工前施工单位要对现场各类机械、机具设备进行严格检查,认真做好维修、保养和试运行工作,确保安全后,方可投入使用;二是加强对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等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查监控,严格落实方案的编、审、批、论证和方案的实施、安排专人重点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加强对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各连接部位及稳定性情况进行检查;四是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施工工地木制作场地、电气焊割场地、油漆作业场地、木料堆场、易燃易爆物品仓库以及工人宿舍食堂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单位应立即整改,尤其要加强高层建筑施工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五是加强施工用电安全检查。要全面检查施工用电,对总配、分配及专用电箱内各配件进行逐一检查,发现损坏或失灵的要及时更换,对配电线路要进行严格检查,及时更换破损线路,严禁乱拖乱拉;六是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的摸排整治工作,做到“两清”(底数清、从业人员底数清)“三全”(机构健全、管理人员健全、设备设施健全)“四到位”(人员培训到位,作业监护到位,通风、检测到位,作业程序到位);七是加强对不符合要求的安全劳动用品进行严格检查,购置、更换合格的安全网、安全帽和安全带;八是深入地开展“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防事故”活动;九是加强内业资料管理,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管理规程(试行)》(2013版)做好各项复工前检查记录,确保资料的原始性、真实性,认真履行复工手续;十是加强“三宝”“四口”“五临边”的安全管理,认真做好高处作业临边防护,杜绝高处坠落事故发生。

四、狠抓落实,确保责任和措施双到位

各单位要全面地进行自纠自查,坚决不放过一处安全隐患,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坚决整改到底,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建立台账并落实整改措施、责任、时限和人员,并跟踪整改。各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责任,督促施工企业开展春季开复工的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对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的单位不予复工,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立即排除,避免事故发生,确保春季开复工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

为确保全市在建工程开复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落实到位,市住建局安监站将成立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组对全市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对开复工安全生产责任、扬尘防治工作、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和施工现场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工地,一律不予发放《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及《恢复施工安全告知书》,坚决防止带“隐患”开复工。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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