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统发[2020]10号
牙克石市统计局
关于开展2020年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和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工作的函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巴林旅游区管理局、驻牙单位:
为深入贯彻《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苏木乡镇统计工作的意见》《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扎实推进我市各镇、办事处及驻牙单位统计基础工作、基层队伍和基本能力建设,进一步夯实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决定开展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和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巴林旅游区管理局、驻牙单位。
二、检查事项
包括统计办公场所;统计资料柜;专用计算机;统计网络畅通情况;统计制度上墙情况等。
是否建立统计资料台账及人员交接台账;台账是否健全、规范;是否按类别、年份分类保管;村(社区)是否建立台账;是否建立电子台账;统计资料是否按法定保管年限留存。
3.2017—2019年农林牧渔业统计数据。
统计报表等资料是否齐全;填报是否规范、项目填报是否完整、相关人员签字印章有无遗漏;有无模糊不清或涂改;数据是否与上报数据相符。
4.2017—2019年度镇卡及2018、2019年村卡数据。
报表是否按规定留存;项目是否齐全、有无涂改、有无铅笔填写情况;部门取得数据是否留存部门提供数据证明。
5.2020年农林牧渔业生产情况。
包括农作物总播面积、粮食作物总播及分作物种类播种面积;截止6月本地区牲畜存栏总量及分畜种存栏量;主要畜禽产品产量。
三、检查方法
四、时间安排
2020年6月1日至7月10日,具体到达各地区时间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各基层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照检查内容开展自查,及时进行查缺补漏;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如实提供真实统计数据,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行为;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整改,确保此项工作收到实效。
附件:1.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核查表
牙克石市统计局
2020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