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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克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17年度对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履职评议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7-03-23 浏览次数: 43 信息来源:人大 [ 字体大小: ]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坚持实事求是和民主公开的原则,客观公正地对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履职情况进行评议。

二、评议内容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法规情况;包括政治理论、法学理论和审判业务、检察业务知识学习及普法等情况。

(二)依法履行职责情况。包括审判工作、检察工作实绩及办案质量和效率等情况。

(三)自觉接受监督情况。包括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落实和办理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及市人大常委会转办、交办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办理等情况。

(四)勤政廉政建设情况。包括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法官、检察官行为规范、办案作风及廉洁执法等情况。

三、评议时段和时间

本次履职评议时段:从2013年1月起至2017年6月底止;

评议工作时间:从2017年4月开始,到2017年11月底结束。

四、评议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履职评议工作的领导,市人大常委会成立履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

五、评议步骤及方法,履职评议分为评议准备、评议调查、评议会议和评议整改四个阶段。这次履职评议实行100分制。满意度民意调查测评占50%,人大常委会会议评议占50%。为了确保评议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这次满意度民意调查测评工作委托市城乡社会经济调查队组织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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