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站的党风廉政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确保廉洁奉公、勤政为民,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站实际,特签订此责任书。各部门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方面承担以下责任:
1、及时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分析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积极投入到全站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
2、运用各种形式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
3、认真落实不准收受贿赂,不得利用职务和职权为自己的配偶、子女及他人推销物品。
4、按要求推行政务、党务公开,建立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认真解决本单位党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
5、积极参加警示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
6、禁止用公款进行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执行公务,不准接受吃请和馈赠,工作日中午不准饮酒。
7、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正确履行职责。当年无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各部门负责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是上述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并负责对其他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各责任部门在年底之前应根据要求书面报告履行本责任书和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