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平台首页 > 政务公开 > 城镇消防工作职责

城镇消防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1970-01-01 浏览次数: 3 信息来源:库都尔镇 [ 字体大小: ]

一级网格工作职责

镇人民政府全面负责辖区整体消防工作的组织、协调。对“二级网格”、“三级网格”消防工作进行督促指导,支持和帮助嘎查村(社区)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组织对辖区单位和住宅区开展消防安全抽查和重大节假日期间、火灾多发季节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针对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存在的消防安全通道不畅通、乱搭乱建建筑物和构筑物、私搭乱接电器线路等消防安全隐患问题以及经营场所存在的消防违法行为,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治措施,分期分阶段进行整治,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每半年对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和综合评估,及时报告上级政府。根据需要组织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配置相应的消防装备,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

 

 

 

 

 

 

 

 

二级网格工作职责

社区主要负责参与日常检查巡查、集中排查整治、定期消防宣传,对“三级网格”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防火公约;在主要街道或者公共场所设置橱窗、专栏等固定宣传设施,定期组织消防宣传活动;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纠正或者制止消防违法行为,督促消除火灾隐患;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等消防组织,开展自防自救工作;保障消防车通道畅通,保障消防水源(消火栓)、消防器材完好有效;嘎查村民委员会还应当根据需要设置消防备用水源和取水设施。嘎查村(社区)网格化排查人员要按照检查频次对居民楼院(小组)和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单位、小场所进行消防检查,督促社会单位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开展“四清一查”专项检查,即:小场所清违规住人,住宅楼道清违规存放电动车、摩托车和可燃、易燃杂物,住宅阳台清可燃杂物,消防通道清违规停放电动车、摩托车和障碍物;查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

 

 

 

 

 

三级网格工作职责

居民楼院(小组)主要负责参与开展消防巡查、检查、宣传,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障共用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组织建立志愿消防队,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志愿消防队员和居民参加的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网格中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达标创建活动;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场所、小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员工达到“一懂三会”(懂本单位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火场逃生自救)的要求。推广安装独立式感烟报警、简易喷淋等技防设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