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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克石市胜利街道办事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流程

发布时间:2020-06-11 浏览次数: 639 信息来源:胜利办 [ 字体大小: ]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城镇户口和农业户口都可办理。

二、缴费档次:每年200—1000元、3000元、5000元、7000元十二个档次,参保人可以自由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

三、退休年龄及享受待遇:男女退休年龄都是60周岁。2012年7月政策实施时,年满60周岁(即1952年7月前出生)人员,不缴费直接办理退休,办理成功次月开始享受待遇。不需缴费人员满60周岁每人每月享受待遇90元,满70周岁每人每月享受待遇100元,满80周岁每人每月享受待遇110元;需缴费人员达到退休条件后,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个月加基础养老金90元/月。

四、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参保人员需持本人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员需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低保人员提供享受低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12年以后外地迁入人员需提供原户籍所在地社保局开具的未参保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填写参保登记表,选定缴费档次,签字确认即可。

五、优惠政策:

1.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休待遇,还可以继续享受低保、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2.对低保、特困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优惠政策是每年政府为其免费代缴100元、重度残疾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优惠政策是每年政府为其免费代缴200元.

六、领取待遇的银行:目前委托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三个金融机构发放退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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