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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红旗街道办事处例会制度

发布时间:1970-01-01 浏览次数: 32 信息来源:红旗办 [ 字体大小: ]

(一)每周例会制度。机关周一例会学习。

(二)提高会议效率。各业务科室根据街道党工委和街道办事处的总体部署,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凡是能联合召开、连续召开的会议均应合并召开。  

(三)会前准备。深入调研,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牙克石市精神、认真分析把握街情,提出具体实际的任务和措施建议。会中部署明确,形成共识。会后抓好落实,加强督查指导,及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四)严肃会议纪律。参会人员应按时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会场纪律由承办科室负责,街道召开的全街道性会议由党政办监督会场纪律。对无故缺席会议的,由会议主办部门或党政办将参会情况每月统计一次,纳入考核,按照相关规定兑现奖惩。

(五)落实会议精神。参会单位和人员要深刻领会会议精神,对会议决定的事项,会后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党政办公室要牵头做好对党工委会、行政例会等全街道性会议议定事项,各部门要牵头落实各专项工作会议及业务工作例会会议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对落实不到位的牵头部门报党政办公室,按照街道有关规定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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