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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红旗街道办事处车辆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1970-01-01 浏览次数: 24 信息来源:红旗办 [ 字体大小: ]

根据办事处目前经济状况、驾驶员配备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本着节约成本,减少开支,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的原则,由党政办公室调配,保证机关办公使用。并制定以下车辆管理办法。

车辆的管理

(1)公车只用于公务。各部门如有特殊原因确需使用公车的,必须由主任同意。

(2)驾驶人员在行车时应带齐证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疲劳驾车、酒后驾车和超速行驶,因违章受到处罚,由驾驶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3)驾驶人员应经常检查车况,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和处理,严禁车辆带“病”行驶,在行车途中发生故障应及时修理,并电话通知办公室。除紧急情况外,一般车辆正常检修,由办公室后勤主任负责,司机应经常性地主动了解汽车的运转情况,定期做好车辆保养、保险、检修等相关工作。法定节日不使用公车时,公车应在办事处指定地点封存,确保车辆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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