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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红旗街道办事处综治维稳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1970-01-01 浏览次数: 26 信息来源:红旗办 [ 字体大小: ]
  1. 信息报告制度。

每月向市政府综治办报送一次辖区社会治安状况、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治安乱点整治、城管监察问题难点、“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等情况。重大案事件、重大不稳定信息、突发性事件随时报告,确保信息及时畅通。

建立综治信息员队伍,对辖区内不稳定因素、矛盾纠纷、集体上访苗头、重大灾害事故及时搜集、梳理、化解调处,并向上级报告。

  1. 工作例会制度。

综治工作中心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传达学习上级精神,通报当月工作情况,分析社会稳定形势、辖区治安状况、城管监察问题难点,研究采取相应措施。

  1. 首问责任制度。

综治中心工作人员接到调处申请后,第一接待人负有调处职责,必须耐心询问情况,做好记录和调解工作,绝不能推诿、拒绝。遇到重大情况和问题时,应及时报告中心主

任协调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调处。

  1. 联合调处制度。

 

 对群众直接到街道要求调处的矛盾纠纷和来信来访,由综治工作中心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协调、统一督办、统一归档,组织督导责任单位积极进行疏导化解。

综治工作中心每月组织一次矛盾纠纷排查,特殊敏感时期组织专题排查,认真分析,及时报告党工委、办事处。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分级分类调处。对重大矛盾纠纷,由综治工作中心牵头,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调处。

  1. 领导包案制度。

对城管热难点、不稳定因素、信访、安全突出问题逐项排查,逐人逐事列出名单;实行“三包一落实”制度。(“三包”即:“包解决问题、包稳定工作、包息诉罢访”,“一落实”即:“落实稳控责任”)。

  1. 值班备勤制度。

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班,每天值班由一名领导带班,制定突发事件预警处置工作预案,对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下及时依法处置。

  1. 学习培训制度。

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定期学习上级有关政策、文件及相

关的法律法规,每半年组织一次街道综治工作人员培训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1. 经费保障和廉洁自律制度。

街道对综治中心开展工作中所需经费予以保证。综治中心工作人员要以公正执法、公平处理问题为原则,实行无偿服务,严禁吃拿卡要现象发生,严禁任何单位、个人收受礼品,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1. 工作台帐制度。

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社会治安状况、城管难乱点排查整治、信访稳定问题治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平安创建、考核奖惩等工作台账。

  1. 检查考核制度。

街道综治工作中心每月对辖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督促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年终兑现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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