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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协家庭廉洁承诺制度

发布时间:2015-08-07 浏览次数: 57 信息来源:科协 [ 字体大小: ]

市科协家庭廉洁承诺制度

1、承诺对象:

领导班子成员。

承诺内容:

(一)组织家庭成员学习有关廉政建设规定,支持亲属配偶自觉廉洁从政;

(二)不介入、不影响单位上的重大公务活动;

(三)不给家庭成员在争项目、资金方面提供便利,不给配偶与子女介绍工程;

(四)家庭成员不收受他人现金、礼品、有价证券;

(五)不以领导干部的名义报销家庭的医疗费、招待费、电话费、手机及电脑费用等;

(六)不违反住房规定;

(七)不以家庭重大事项借机敛财;

(八)配偶和子女不得利用领导干部的职权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免费旅游;

(九)家庭成员不在领导干部管辖范围内经商办企业;

(十)家庭成员之间互相监督,互相帮助,开展廉洁竞争,争当“廉内助”,共创“廉洁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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