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缴费时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实行年度一次性缴费制,2020年收费时间截止至2020年4月20日(新生儿除外)。城乡居民续缴费请在社区劳动保障所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时请出示经办人的健康码、身份证、佩戴口罩)
二、新参保城乡居民请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或户籍证明)到牙克石市医疗保障局预约缴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时请出示经办人的健康码、身份证、佩戴口罩)
三、特殊人群缴费方式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的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一级、二级),由社区劳动保障所审核后,到当原地税务局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在校学生由学校代收代缴。
四、缴费标准
普通成年人 290元/年/人
普通未成年人 240元/年/人。
成年人低保对象、重度残疾 240元/年/人
低保对象或重度残疾的学生和未成年人 190元/年/人
五、待遇生效期
新参保居民从缴费之日起6个月后,因病住院可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保后中断缴费的,不补缴断保期间的医疗保险费按新参保人员对待,等待期6个月后,方可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断保期和新参保等待期内的所发生的医生的药费不予报销。
注:以2002年出生的为成年人收费标准
新参保预约电话:2286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