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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 二0年城乡居民个人缴费重要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11 浏览次数: 581 信息来源:胜利办 [ 字体大小: ]

一、缴费时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实行年度一次性缴费制,2020年收费时间截止至2020年4月20日(新生儿除外)。城乡居民续缴费请在社区劳动保障所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时请出示经办人的健康码、身份证、佩戴口罩)

二、新参保城乡居民请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或户籍证明)到牙克石市医疗保障局预约缴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时请出示经办人的健康码、身份证、佩戴口罩)

 

三、特殊人群缴费方式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的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一级、二级),由社区劳动保障所审核后,到当原地税务局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在校学生由学校代收代缴。

   四、缴费标准

普通成年人       290元/年/人

普通未成年人     240元/年/人。

成年人低保对象、重度残疾    240元/年/人

低保对象或重度残疾的学生和未成年人   190元/年/人

五、待遇生效期

新参保居民从缴费之日起6个月后,因病住院可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保后中断缴费的,不补缴断保期间的医疗保险费按新参保人员对待,等待期6个月后,方可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断保期和新参保等待期内的所发生的医生的药费不予报销。

注:以2002年出生的为成年人收费标准

 

 

           新参保预约电话:2286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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