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绰河源镇2012年兵役登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凡常住户口在本镇,2012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1994年1月1日到1994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必须进行兵役登记。本人自愿应征入伍且2012年12月31日前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男性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也应进行兵役登记。
二、方式方法。2012年3月30日前,登录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并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往年已进行兵役登记、年满24周岁以内的男性公民,每年应登陆全国征兵网对本人兵役登记情况进行核验,本人情况有变化的须及时更新兵役登记信息。
三、现场确认。完成网上兵役登记后,本人或委托家人携带《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肄)业证(学历证明)、两张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到镇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并领取《兵役登记证》。完成网上年度核验的男性公民,也应持《兵役登记证》进行现场确认。兵役机关依法确定应服、免服和不得服兵役对象。
四、法律责任。兵役登记是国家依法对适龄公民进行的注册管理,是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不管是否准备当兵,当年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必须进行登记。已经进行过兵役登记,有参军意向的男性公民可继续进行网上应征报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关于从严落实依法征兵工作的若干意见》规定,对有关责任进行明确:
1.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未进行兵役登记的,不得报名参加高考,公安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身份证明。
2.对逃避兵役登记的适龄男性公民,将结合公务员(事业岗位)招录、办理出国出境手续、高校学籍注册等,通过核验《兵役登记证》的方式进行限制和强制登记。
3.我镇武装部依法组织督导辖区所有适龄男性公民及时履行兵役登记义务,积极为没有条件上网完成登记的公民提供必要帮助。
4.对拒绝完成兵役登记、阻挠或妨碍公民参加兵役登记、填报虚假兵役登记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绰河源镇人民武装部
201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