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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都尔财政管理体制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20-06-11 浏览次数: 174 信息来源:库都尔镇 [ 字体大小: ]

库都尔财政管理体制调研报告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7】11号)关于“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的要求,我镇为了完善财政管理体制,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决定对库都尔镇财政管理体制工作情况展开调研,并组成了调研小组进行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总结如下:

  1. 基本情况及现状

    1954年以前库都尔原称“苦都尔”,是蒙古语“有獐子的地方”。2001年实施撤乡并镇时,由原林镇、库都尔镇、新帐房镇三镇合并而成。行政区域总面积3163.8平方公里,总户数为6603户14964人,分别散居在牙伊公路109公里沿线的岩山、育林、原林、爱林、库都尔、小九亚、新帐房七个地区。地方政府下设库兴社区、库都尔经济合作社(库都尔经管会2015年撤消后设立)、库原社区、原林经济管理委员会。社区干部共计21名,库都尔经济合作社社员280户,609人,原林经管会社员315户,831人,目前财政供养的全额人员是:83人,其中在职:42人,退休:37人,遗属:4人。我镇目前设财政岗位5人,所长1人,出纳1人,会计1人,科员2人。乡镇财政所是与老百姓接受面最多最广的部门之一,是人民能够直接感受到政府具体形式,也是我们与社会沟通的关键桥梁。

    乡镇是责大权小,却承担了太多的工作任务,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许多的事情最终都要落实到乡镇上来,但乡镇没有这方面的投入。却有这方面的支出。比如修建道路、桥梁。老百姓的疾苦、改善民生等等,都需要政府来解决。无形当中对政府造成许多的负担。

  2. 乡镇财政管理体制优点及缺点

    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的确立和改革完善一定程度上统一了乡镇财权和事权,乡镇政府成为重要的理财主体。乡镇财政机构和人员普遍实行“双重” 管理,机构和人员同时受市财政部门和乡镇政府的领导,保障了乡镇财政职能的履行,也为这一时期的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标准化财政所建设已提高乡镇财政理财水平和服务质量为目标,加强了乡镇财政管理基础工作和基层财政建设。为群众提供了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财政所工作人员整体素质有待提高,具有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比例低,培训机会少,知识更新换代慢,乡镇财政工作不能完全信息化、网络化。

    三、本镇就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拟采取的政策措施

    (一)加强财政收入的监督管理,做好对预算资金收入解缴、入库及财务会计制度执行和管理工作,严禁私设“账外账”,切实保证财政收入真实、可靠。

    (二)要建立和完善支出管理有关制度,建立和完善费用报销制度。通过建章立制,严格控制招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用等开支,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同时,费用报销凭证应当使用合法票据,白条不得入账,不得擅自使用自制票据,对不真实、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据,不予报销入账。

    (三)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一是对现有的固定资产进行清理,严格执行固定资产验收、领发、保管、调拨、登记、检查和维修制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二是对购置及变卖处置的固定资产,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核审批,严格履行有关的法律法规程序,做到账实相符清楚,有据可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严禁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坚持专款专用原则,确保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专项资金应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严格按批准的用途专款专用,要实行跟踪反馈责任制,对违反规定的有关部门单位或直接责任人员应追究其责任。

    (五)加强对往来款项的管理,及时清理以前年度的一些往来款项,做到应收款项应收尽收并早收,应付款项及时支付,以全面保证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四、对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的建议

    一是加强财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尤其是诚信教育,坚持诚信为本,诚实做帐,确保会计资料的及时、真实、可靠。二是建立健全财政财务管理监督制度。三是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会计法》、《国库管理条例》、《财政监督条例》等一系列财经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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