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全市党支部组织生活的
指导意见(试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党支部延伸,真正使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在各党支部中得到自觉落实,切实增强党内组织生活的感染力、吸引力和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相关规定,现就规范全市党支部组织生活,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三会一课”制度
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必须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党支部要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三会一课”要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1.会议时间: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
3.会议内容: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定期听取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监督;讨论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讨论发展新党员和接受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等;选举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增补党支部委员;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讨论需由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其它重要事项。
4.会议程序:
会前:确定议题。通知全体党员,使党员明确党员大会的内容、目的、时间和要求,以便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
会中:统计人数,宣布会议是否有效;围绕议题,展开民主讨论;充分讨论后,表决通过;形成决议;形成会议记录。
会后:将决议上报上级党组织,待批准后及时向党员公布。认真保管会议记录,归档备查。
(二)支部委员会
1.会议时间: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
2.与会人员:会议由支委会全体成员参加。
3.会议内容: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意见;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党员发展对象,评选 优秀党员;讨论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
4.会议程序:
会前:支部书记与委员沟通,确定议题和开会时间。
会中:统计到会人数;宣布议题,展开民主讨论;充分讨论,归纳意见建议,进行表决,形成决议;明确分工,应确定有关成员负责检查落实,并向支部书记报告执行情况。
会后:整理会议记录,存档备查。
5.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会议决议等。
(三)党小组会
1.会议时间: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会议次数可增加,也可推迟召开。
2.与会人员: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由党小组组长主持。
3.会议内容: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党员应承担的工作任务;做好服务群众、服务党员工作;组织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
4.会议程序:组长要提前与党支部沟通,确定会议内容,通知党员做好准备;抓住中心内容讨论,充分发扬民主,力求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及时督促检查议定内容;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向党支部做出汇报。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四)党课制度
党课是党组织以授课的方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式,也是最经常、最基本的教育形式,是提高党员政治思想觉悟的重要举措,是每一个党员的必修课。各支部要按照每年不少于四次的要求,组织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课教育内容应具有政治性强、联系思想紧的鲜明特点,方式应丰富多样。
1.主要内容
(1)党的基本理论教育。组织党员学习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确定行动指南,用辩证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去分析、解决问题。
(2)党的现行政策教育。每当国家重大政策出台,每当面临一些重大事件,都要及时进行专题教育,使党员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主要包括党的性质、纲领、宗旨和组织原则、生活准则、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等,以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
(4)党员思想品德教育。主要包括品德修养和人生价值观等,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
(5)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帮助党员了解党的奋斗历程、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增强光荣感、使命感,自觉为党旗增辉。
2.党课形式
党课教育除专题辅导外,可采取现场教学、专题研讨、情景教育、问题解答、读书演讲、报告会、观看电教片等多种形式,把教育寓于丰富多彩的活动之中,也可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扩大党课教育的阵地。
3.党课程序
(1)计划。党课教育的内容,一般由支委会根据党性教育工作的实际需要自行确定,需要制定实施计划,包括党课内容、时间、地点、授课人、形式和具体要求等。
(2)备课。支部书记、副书记担任授课人。支部书记要与授课人一起研究讲课提纲,督促编写好教案,必要时可组织试讲。
(3)讲课。以全体党员集中上课的方式进行。授课人要注意按讲课的基本要求组织授课,层次要清楚,主题要鲜明,重点要突出。听课人要集中精力听讲,并做好笔记,也可提问。上课时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听课。
(4)讨论。讲课后,通常以党小组的形式组织党员进行讨论,人员少时也可以组织全体党员集中讨论,消化教育内容,进而引发党员课后的思考。
二、组织生活会制度
坚持组织生活会制度。会前要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要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要逐一整改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民主生活会,也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吸取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生活形式。一般每半年召开1次,上级党组织规定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除外。
(一)基本要求: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召开,党支部(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可根据需要确定其他人员列席会议。要突出主题,紧密联系党员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
(二)主要内容:检查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改进措施的落实情况。党员要如实汇报思想情况,自我查摆剖析问题,提出整改思路,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其他党员的批评和监督。
(三)会前准备:
1.组织会前学习。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让广大党员明确党员的条件和标准,明确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目的和方法,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支部委员相互之间,党员彼此之间,都要普遍开展谈心谈话,既要主动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又要直接点出谈话对象的不足。要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党支部班子成员和党员,有针对性的谈话提醒。
3.撰写相关材料。形成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支部书记和班子成员都要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普通党员要撰写发言提纲,条目式列出问题和整改措施。
(四)基本程序:
1.召开支委会,支部书记代表班子作对照检查,班子其他成员依次对支部班子提出批评意见,支部书记作表态发言。支委会成员逐人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其他成员依次对其提出批评意见,本人作表态发言。
2.召开全体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通报支部班子及成员的对照检查情况。组织党员开展自我批评,其他党员依次对其提出批评意见。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我批评和党员相互批评也可分党小组进行。对全体党员进行民主测评。
三、谈心谈话制度
坚持谈心谈话制度。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支部书记要带头谈,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
(一)基本要求: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关键是要敞开心扉,以诚相见,见人见事见思想。要带着问题谈,班子成员之间要经常开展谈心,主动亮明自身存在的问题,诚恳指出对方的问题,相互交换对班子存在问题的看法,深入探讨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对一些有误解、有分歧的问题要敞开谈,有话讲在当面,有什么问题就提什么问题,是什么问题就摆什么问题,推心置腹、沟通思想,增进了解、共同提高。
(二)范围对象: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
(三)谈话内容:
1.交流对重大问题的认识,以求增进了解,形成共识。
2.表明听取意见的诚意,征求对工作意见、建议,相互沟通思想,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促其改正;主动交流日常工作情况,对工作中存在误解的,及时消除误解隔阂。
3.征求对个人组织生活会发言提纲的意见,有利于进一步找准自身存在的问题。
4.其他工作、生活中存在的问题。
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坚持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督促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对党性不强的党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劝其退党或除名。
(一)评议时间
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安排在年末。民主评议党员的对象为支部全体党员和部分群众代表。民主评议分为四个等次: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二)评议内容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为推动生产力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3.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在具体的评议过程中,根据当前的形势和任务对党员的要求,可调整和增加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
(三)基本步骤
1.学习教育。要与形势教育结合起来,对党员普遍开展在新形势下坚持合格党员标准的教育。学习内容以党章党规、系列讲话和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为主。
2.召开党小组会,组织党员进行自我评议和相互评议。在学习讨论、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围绕评议内容,认真总结汇报个人一年来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
3.召开支委会,对评议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研判,梳理汇总形成组织意见,并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
4.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和党外群众对每个党员的思想、工作等情况进行评议。由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对每个党员进行讲评。对经民主评议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党员进行表彰;对评议中揭露的违法乱纪问题,要严肃查处;对经民主评议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要提出妥善的处理意见,并交支部党员大会表决。
五、请示报告制度
《准则》中提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强化组织观念,工作中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必须按规定按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离开岗位或工作所在地要事先向组织请示报告。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要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