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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工街道社区“两委”换届选举

发布时间:2018-05-10 浏览次数: 24 信息来源:新工办 [ 字体大小: ]

牙新党字〔2018〕27号

 

关于印发《新工街道社区“两委”换届选举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

现将《新工街道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牙克石市新工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8年5月10日

新工街道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实施方案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我街道社区党组织和第十届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社区“两委”)今年将进行换届。为认真做好新一届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根据《牙克石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和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个根本原则,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按照市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和牙克石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会议的要求,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依法依规选优配强社区“两委”班子,建立和完善居务监督委员会,充实工作力量,优化队伍结构,完善基层组织,确保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为促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切实加强对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主动权,把党的领导同发扬民主、依法办事有机结合起来,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开展。

(二)突出政治标准。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选拔政治素质过硬、发展本领过硬、协调能力过硬、服务水平过硬、作风品行过硬的人员进入社区“两委”班子,选优配强社区带头人,进一步优化班子结构、提高成员素质、提升整体功能。

(三)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尊重和保障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民主权利,把充分发扬民主贯穿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切实调动党员和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保障广大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最大限度提高党员群众参与度,最大限度提高选举工作透明度。

(四)严格依法办事。自觉维护党章和法律权威,坚持公平公正不动摇、履行程序不走样、遵循步骤不减少、执行法规不变通,依法依规开展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努力使换届选举各个环节、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决不允许简化程序,坚决防止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合法性和选举结果的有效性。

(五)坚持统筹兼顾。换届选举按照“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要求,先进行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后在党组织领导下进行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并与居务监督委员会、妇代会、共青团、居民代表等的推选工作,统筹部署,统筹推进。

三、重点任务

(一)合理设置社区组织。根据“社区党员100人以上的,一般应设为党委”的要求,我街道3个社区党员人数均为100人以上,均设立社区党委。社区党委应根据网格化管理需要,合理设置所辖党支部,并指导做好支部换届工作。以上工作必须要在换届选举工作正式启动前全部完成。

(二)明确社区“两委”成员职数。每个社区党委5人,含专职副书记1名;每个社区居委会一般9-11人。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实行“一肩挑”,推行社区“两委”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交叉任职比例要达到30%以上,社区“两委”成员总数一般不低于10人,不超过14人。

(三)优化社区“两委”班子结构。通过换届选举,着力建设一支以45岁左右为主体,35岁左右占一定比例,整体文化水平比上届提升的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年龄、学历等结构进一步优化。新进成员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一般在45周岁以下;新提名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候选人,一般在50周岁以下;继续提名的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候选人,一般在60周岁以下。群众基础好、能力突出、表现特别优秀的,将放宽年龄、学历限制。

(四)明确社区“两委”人选资格。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拓宽选人渠道,采取“选任、聘任、委任”相结合的办法,把各类优秀人才推选到社区“两委”成员岗位上来。鼓励离退休干部、机关事业单位下派人员、社会工作者、大学生志愿者、复员退伍军人等优秀人才参与选举。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要优先推选为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正式候选人:

(1)政治素质过硬,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执行能力过硬,有见识、有头脑、有闯劲,能够适应城乡社区治理需要,带领群众建设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的幸福家园;(3)协调能力过硬,作风民主,善于做群众工作和处理复杂矛盾;(4)服务能力过硬,有较强的宗旨意识和奉献精神,对群众有感情,热心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5)作风品行过硬,为人正派、办事公道,严于律己、遵纪守法,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品行端正、自身形象好。

有下列十种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推选为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

(1)被判处过刑罚、现实表现不好的;(2)欺压群众、横行霸道、群众反映强烈,涉及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的;(3)参加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依据有关规定不宜提名,以及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立案调查处理的;(5)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违法手段参选的;(6)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煽动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7)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8)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9)原社区干部近3年内被责令辞职或民主评议连续两次不称职的;(10)由于身体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工作等其他不宜提名的。

社区“两委”候选人提名前,社区要将“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以及不宜推选为正式候选人的情形,写入换届选举方案。努力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群众中有威信的优秀党员选拔到社区党组织班子中来,特别是要选出政治素质好、工作有激情、组织协调能力强的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把政治素质较高、理想信念坚定、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热爱社区工作、具有奉献精神的社区工作人员和居民群众,推选为社区居委会成员特别是居委会主任。注意吸纳符合条件的业主委员会成员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逐步提高社区居民委员会中本社区居民比例。

街道党工委对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审核后,报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审核备案。对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正式候选人,在街道审核备案基础上,分别由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征求市纪委监委和公安局、法院、检察院、信访局、防范办、民族宗教事务局等部门意见,严把人选政治关、能力关、法纪关、廉洁关、口碑关,防止不符合条件的人选进“两委”班子。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一般不得同在一个社区任职。

(五)建立居务监督委员会。注重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基础作用,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每个居务监督委员会3人,其中主任1人,委员2人。主任人选由非居民委员会成员的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或党员担任,原则上不由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任。其他委员人选从居民协商议事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成员中推选产生,任期与社区“两委”的任期相同。

(六)充分发扬民主。切实把发扬民主和依规办事有机结合起来,既要集中民智、体现民意,保障党员和居民的民主权利,充分调动他们参与换届选举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又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规定,坚持落实政策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循步骤不减少,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公开透明,选举结果有效,符合民愿。精心组织换届选举,社区党组织换届要采取“两推一选”方式进行,具备条件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可进行直接选举。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在换届期内都要通过选举程序任职,必须经过选举产生。党工委负责人要与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正式候选人进行选前谈话。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审查未通过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劝其退出竞选。

四、实施步骤

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于2018年5月15日前安排部署到位,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6月20日前完成。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原则上按照任期届满即启动,7月31日前完成。8月底前完成换届后续工作。换届工作要时间服从质量,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的换届间隔时间一般控制在1个月以内,具体到每个社区,要集中时间、压茬推进。主要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428日—5月20日)

1.宣传发动。社区要广泛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和我市的有关规定。特别要将社区“两委”班子候选人“五选十不宜”要求向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讲清楚,激发广大居民群众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的热情。要引导居民自觉地行使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高度的责任感把那些热心为群众服务、有思想、有品德、有能力的人选出来,更好地为社区居民服务。要注意推举符合条件的离退休干部、机关事业单位下派人员、社会工作者、大学生志愿者、复员退伍军人等优秀人才参加本社区“两委”的选举。

2.调查摸底。街道将对三个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的年龄结构、文化层次、能力水平、现实表现、工作实绩、群众公信度等方面进行深入调查摸底,建立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和社区后备人选台账,并报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备案,对摸底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预案。同时,结合摸底情况,分析研判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明确“两委”人选的基本资格条件、来源渠道、班子成员数量及交叉任职设置等事宜。

3.制定方案。各社区要按照街道统一要求,制定本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方案。各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方案要细化操作流程,确保每个环节、每个步骤的工作都能无缝衔接、有序推进。社区制定的“两委”换届选举方案须报街道党工委审核备案。

4.集中整顿。街道党工委组织精干力量,集中开展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专项行动,对“两委”班子不健全、干群矛盾比较突出、以往选举中问题较多的社区进行集中整顿,采取专项整治、强化培训、结对帮扶、领导督办等措施,切实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换届选举之前。

5.任期审计。坚持先审计再换届的原则,各社区要积极配合各部门做好社区“两委”成员任期审计工作。要把社区资产、财务收支、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及物资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居民反映集中、强烈要求审计的其他内容等,均列入审计范围。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5月20日前,要完成所有社区的审计工作。

6.业务培训。街道将采取分级、分类、分段培训的方式,对指导和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人员集中进行培训,重点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和牙克石市的有关规定,提高依法指导和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能力水平。加强对社区居民党员、群众的教育培训,提高其民主意识、法律意识、参与意识和综合素质。

(二)实施阶段(5月21日—820日)

1.社区党组织的换届选举(5月21日—6月20

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和指导下,由上届社区党组织主持。各社区要结合实际,扎实细致地做好党员动员工作,对在家的党员,通过集中办理、逐户上门等方式,逐人进行宣传动员,确保全部参加;对在外务工、经商、探亲的党员,要通过电话联系,确保大部分能参选。选举采取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党工委推荐、党员大会选举的“两推一选”方式进行。重点要把握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1)公开候选人资格条件(5月21日-523日)。街道将候选人条件细化、具体化,通过会议、公示等方式宣传群众、教育群众,为做好换届选举奠定坚实基础。

(2)党员宣传动员(524日-5月30日)。各社区要根据辖区人口流动实际,扎实细致地做好党员动员工作。对在家党员逐人进行宣传动员和选民登记,确保这类人员全部参加;对在外务工、经商、探亲的党员,要通过电话联系、发公开信等方式动员他们返乡参加换届选举,确保这类人员大部分能够参选。

(3)推荐确定候选人(5月31日-6月2日)。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候选人标准,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把候选人提名、考察、审核“三关”。在市换届指导组和街道党工委的指导下,召开社区党员大会,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推荐新一届社区党组织委员、书记、专职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

(4)确定考察人选(6月3日-6月5日)。组织召开社区党组织委员会议,结合“两推”情况,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新一届社区党组织委员、副书记、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党工委审核批准后,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党工委将结合社区“两委”对推荐对象中没有被列入考察范围和列入考察范围的人选分别进行谈话,做好思想工作,严肃换届纪律。

(5)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6月6日-6月10日)。党工委组成考察组,发布考察公告,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组要广泛听取党员、社区干部和群众意见,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形成考察报告。党工委根据考察情况,征求纪工委、派出所、综治、信访等部门意见,研究确定下一届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统一征求市纪委监委、检察院等相关部门意见后,向街道党工委反馈意见。市换届指导组和街道党工委经与社区党组织委员会沟通,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向街道党工委呈报《关于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初步人选的请示》。街道党工委按不低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审核批复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经街道党工委审核的候选人,方能提交社区党员大会选举。

(6)正式选举(6月11日-620日)。按照成熟一个选举一个的工作要求,分期分批推进选举工作。选举中,各社区召开党员大会,按照“听取审议本届社区党组织工作报告、讨论通过《选举办法》、酝酿并通过候选人名单、候选人进行任期发展承诺或竞职演讲、投票选举”的程序进行,采取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党工委推荐、党员大会选举的“两推一选”方式,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全体参会党员先差额选举委员会委员,由委员等额选举书记、副书记。选举委员会委员时,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放可当选。选举结束后,新一届社区党组织委员会要向街道党工委报告选举情况。

2.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6月21日—731日)

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从6月21日开始分以下几个环节稳步进行。

1)组建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机构(621日—630日)。社区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要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各项规定执行。社区党组织主持召开居民会议,推选产生换届选举委员会,全面负责新一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2)选民登记和张榜公布选民名单(71日—7月10日)。要依法做好选民登记工作,保证每个选民都有行使权利的机会。做到不错、不漏、不重,并在选举日的二十日前公布选民名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本居住地区居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3)民主提名及公布候选人名单(7月11日--7月20日)。社区居委会候选人人选应按照规定民主提名,正式候选人确定后要报市委组织部、民政局等部门进行“两联审”,审查合格后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新工街道办事处下设三个居民委员会,每个居民委员会由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9-11人组成。提倡居委会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当选为居委会主任,实现书记主任“一肩挑”。候选人居住的社区原则上应该与其参选的社区一致,坚决反对和抵制贿选

(4)投票选举(7月21日--7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2-3人选举产生。

按照无记名投票的有关要求,在选举日的当天,街道党工委在社区居委会所在地设立中心会场,集中投票。投票结束后要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分别报街道党工委和市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总结阶段81日—820日)

1.后续工作。换届选举结束后,街道选举工作指导组要及时组织指导新老班子办理工作交接,及时做好落选人员思想工作,及时组织好新当选社区“两委”成员特别是社区党组织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的教育培训工作。要加强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各类组织配套建设,在市妇联、团市委等部门指导下健全妇代会、共青团等组织。要依法推选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居民小组长,居民代表。要及时修订社区居民自治章程等管理制度,规范居务事务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区居民自治机制,提高社区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

  1. 检查验收。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选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重点检查是否制定了换届选举方案,并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工作;各社区换届选举程序是否合法有效,组成新一届“两委”班子;指导工作是否及时有力,对群众来信来访及时认真查处,无侵犯居民民主权利现象,无弄虚作假现象,居民对选举结果比较满意。

各社区要认真总结换届选举工作的经验,做好有关换届选举资料的建档立卷工作,并分别于社区党组织、居委会选举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总结材料上报街道党工委。

五、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一)扣紧压实责任。要切实加强对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街道党工委书记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建立和落实街道党工委领导干部包联社区的工作责任制。街道党工委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组织部门要牵头抓总、综合协调,统筹抓好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具体做好社区党组织换届指导工作。民政部门要认真做好社区居委会和居务监督委员会换届指导工作,同步指导好居民代表推选工作。纪工委要加强监督执纪,严明换届纪律。街道人大工委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监督。街道团委、妇联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换届选举工作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对遗留问题等不稳定因素和其他突发事件的防范、掌控和处理。完善选举工作重大问题和重要信息报送、通报制度,换届前逐级进行十天一报告,选举中逐级进行一周一报告,由换届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调度掌握,及时掌握选情动态。强化换届工作责任追究,对到期不选、假选、虚报选举数据及操纵选举等侵害群众民主权利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和解决;对换届选举工作消极应付、领导或指导不力、处置不当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建立换届选举工作督查评估机制,把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作为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和年度考评的重要内容。

(三)严明换届纪律。严肃社区“两委”换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坚持换届选举工作“十严禁”规定,对换届中的违纪违法问题,要动真碰硬、有报必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全程监督,坚决查处和严厉打击破坏选举行为,积极防治和有效惩处干扰选举行为,对以不正当竞争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当事人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取消当选资格;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宣传引导。宣传部门要及时宣传“两委”换届选举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宣传换届选举工作。所有信息要经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审阅后方可对外发布。

(五)强化督查指导。街道将结合实际建立督促指导组,重点加强对换届选举程序、职数设置、换届纪律,遗留问题解决的督促指导。街道要向社区派驻专人进行全程指导。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换届工作认识不到位、程序不严密、措施不得力,出现较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新工街道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新工街道科级领导干部联系指导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名单

3.新工街道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督促指导组成员名单

  1. 新工街道社区“两委”换届候选人资格审查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新工街道社区“两委”换届选举

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为加强对街道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新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决定成立新工街道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大伟    新工街道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于艳美    新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关薇薇    新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副主任

        夏文玉    新工街道纪工委书记

        孟庆伟    新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李远东    牙克石市公安局新工派出所教导员

周合迎    新工街道党政办主任、宣传委员

        赵美荣    新工街道纪检委员

        韩瑞奎    新工街道综治办主任

        周媛婷    新工街道组织干事

        甘  婧    新工街道宣传干事

        吴  冰    新工街道民政办主任

        王丽梅    新工街道劳动办主任

        刘林谦    新工街道计生办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组织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和联络服务等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周媛婷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吴冰同志兼任。

附件2

 

新工街道科级领导干部联系指导

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名单

 

第一组

关薇薇    新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副主任

联系指导:新兴社区

 

第二组

夏文玉    新工街道纪工委书记

联系指导:新风社区

 

第三组

孟庆伟    新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联系指导:新华社区

 

 

 

 

 

 

 

 

附件3

 

新工街道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督促指导组成员名单

 

第一组:指导新社区

组  长:关薇薇    新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周媛婷    新工街道组织干事

        甘  婧    新工街道宣传干事

        刘林谦    新工街道计生办主任

 

第二组:指导新社区

组  长:夏文玉    新工街道纪工委书记

成  员:赵美荣    新工街道纪检委员

        吴  冰    新工街道民政办主任

        许云恒    新工街道民政办工作人员

 

第三组:指导新华社区

组  长:孟庆伟    新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周合迎    新工街道党政办主任、宣传委员

        王丽梅    新工街道劳动办主任

        韩翠莹    新工街道文化站工作人员

 

 

附件4

新工街道社区“两委”换届候选人资格

审查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大伟    新工街道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于艳美    新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关薇薇    新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副主任

        夏文玉    新工街道纪工委书记

        孟庆伟    新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李远东    牙克石市公安局新工派出所教导员

        赵美荣    新工街道纪检委员

        韩瑞奎    新工街道综治办主任

        周媛婷    新工街道组织干事

        吴  冰    新工街道民政办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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