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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牙克石市窗口行业第二届“文明杯”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11 浏览次数: 124 信息来源:宣传部 [ 字体大小: ]

关于印发《牙克石市窗口行业第二届“文明杯”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文明办,各窗口行业:
   为进一步推动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按照自治区文明办要求,第二届“文明杯”竞赛活动已启动,现将《牙克石市窗口行业第二届“文明杯”竞赛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行业实际,认真组织活动。
    
    
    
                                              牙克石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3年3月10日
    

牙克石市窗口行业第二届“文明杯”竞赛 活动实施方案


  2010年以来,全市窗口行业 “文明杯”竞赛活动扎实推进,成效明显。为巩固创建成果,继续发挥各窗口行业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我市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结合自治区文件精神,市文明委决定在全市窗口行业开展第二届“文明杯”竞赛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及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目标化、系统化、品牌化的要求,以“岗位学雷锋,行业树新风”为活动主题,以竞赛活动为载体,把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作为重要内容,通过开展各类创先争优、评比竞赛等活动,提升服务和管理水平,树立行业新风,提高职工素质。
  二、参赛范围
  全市各行业都要开展“文明杯”竞赛活动,重点在公安税务、工商等14个窗口行业(包括执法部门)组织开展竞赛活动。各行业(系统)要结合自身实际,在全面推开的基础上,重点抓好本行业(系统)各基层单位,通过选树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全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整体提升。
    1、公安系统:刑警大队、交警大队、出入境办公室、派出所、户政、外事、车管所、消防队,及各镇办相应部门;
  2、税务系统:国税局、地税局、国税各分局、地税各分局;
  3、工商系统:个体私营登记管理科、企业登记管理科、消协办公室、市场管理科、各工商所;
  4、建设系统:自来水公司、房管办、物业办、市政管理处、建管处、房产交易所、质检站、燃气;
  5、城管系统:城管执法大队、环卫局、园林管理局。
  6、供电、供热系统:市供电局、各乡镇供电所;热电厂、汇流河电厂。
  7、交通系统:运输管理站、征费稽查所、汽车站、运输服务中心、公共交通、出租汽车;
  8、铁路系统:火车站;
  9、邮政系统:邮政营业、邮政投递、各邮政支局;
  10、电信系统:联通、移动、电信公司及各自营业部;
  11、金融保险:工行、建行、农行、农发行、人行及各储蓄所;人保财险、人民人寿;
  12、卫生系统:人民医院、中蒙医院、林业总医院、市妇幼保健所、市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市结防所、市牙防所、呼伦贝尔市精神卫生中心、社区医院、各乡镇卫生院;
  13、商业系统:具有一定规模的商场、超市、零售商业点;
  14、旅游系统:星级宾馆、旅行社、景区。
  各行业(系统)要重点抓好本行业(系统)中直接为群众服务的窗口单位,要认真协调、组织、督查本行业(系统)窗口单位参加竞赛活动,形成条块结合的创建格局。
  三、主要任务
  1、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按照《牙克石市弘扬雷锋精神开展“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方案》的要求,广泛开展学雷锋实践活动和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重要意义,以学雷锋活动为抓手,大力弘扬爱党爱国、助人为乐、敬业奉献、锐意创新、艰苦奋斗的雷锋精神,深化雷锋精神学习教育活动,以“相互关爱、服务社会”为主题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机制化。各行业要结合自身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广泛开展“岗位学雷锋、争做好员工”活动,努力把雷锋精神转化为企业精神和企业文化。(各窗口单位在服务大厅设置志愿服务岗和志愿服务引导人员)
  2、广泛开展学习型单位创建活动。按照市委关于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切实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以及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学习。组织干部职工开展读书学习活动,不断提高个人文化修养和业务技能,努力打造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企业、学习型团队、学习型领导、学习型员工。
  3、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按照中央文明办关于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的要求,通过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化活动,广泛开展文明礼仪、勤俭节约、文明餐桌、道德经典诵读、道德讲堂建设等活动,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到企业文化建设中,不断推进企业文化的发展。充分利用春节、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进一步推进企业文化建设。
  4、广泛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行业(系统)各级主管部门领导要贯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要求,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精神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或主题会议)。要大力开展文明行业创建工作,不断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规范行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行业新风。要以诚信建设为重点,以先进典型为示范,努力提高全行业服务质量和文明程度。要通过开展“文明杯”竞赛活动,进一步推进文明单位、文明示范窗口、文明处(科)室、文明站(所)等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
  5、大力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按照中央文明委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道德领域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各食品行业、窗口行业和公共场所,要对本部门本单位工作中存在的诚信问题梳理出来,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大力进行整治,并将整治结果、成效公布于众,让人民群众看到明显进展。要把教育治理活动和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健全规章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堵塞管理漏洞,形成长效机制。
  四、方法步骤
  本次竞赛活动从2012年2月至2013年年底结束,活动分为组织发动、全面实施、总结评比三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1、组织发动阶段(2012年5—6月份)。一是总结分析。各参赛部门、单位要组织人员,集中时间,认真总结近年来创建文明单位、文明服务窗口工作经验。特别是上年度“文明杯”竞赛活动的情况,认真查摆当前行业风气和服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解决的措施办法。二是制定方案。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参赛方案,自上而下完善各岗位工种的规范服务量化标准,经本部门、本单位竞赛活动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实施。三是宣传发动。召开由一把手主持的行业(系统)及单位动员大会,明确活动主题,层层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吸引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各参赛单位要悬挂标语、口号和参赛标志等,公布参赛单位名称。四是建章立制。各行业(系统)要把竞赛活动列入各级领导班子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逐级负责,抓好落实。五是强化监督。根据各行业特点和人民群众(服务对象)的要求,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行家、热心群众等组成社会监督员队伍。要设立投诉点,公布投诉电话、竞赛内容、标准及承诺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全面实施阶段(2012年7月—2013年5月)。一是全员培训。参赛各窗口单位要对所有职工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和各类业务知识等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培训及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奉献社会等职业道德教育,并进行岗位职业技能培训,做到应知应会,持证上岗、挂牌服务。二是全面开展。各窗口单位要根据规范化服务标准、便民利民项目、公开承诺内容等竞赛活动要求,结合文明单位创建,组织开展 “学雷锋志愿服务”、“全员阅读”、“勤俭节约”、“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爱国歌曲大家唱”等职工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要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窗口、文明班组、文明柜台等各种业务、礼仪知识竞赛和技术表演活动;要结合部门实际,组织开展城乡共建,与村嘎查结成共建对子,帮助村嘎查开展各项建设;要组织开展道德模范、劳动模范、技术标兵、先进集体等评选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各类竞赛活动,开展比、学、赶、帮、超活动,让广大职工在活动中受教育、长才干、提素质。三是群众评议。各参赛单位要主动和当地文明办、纠风办通过召开行风评议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并对本单位规范化服务情况进行评议。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将活动方案及承诺内容、投诉电话等于3月29日前报市文明办。市文明办将在全市就“文明杯”竞赛活动情况进行问卷调查、不定期的督查,全面了解各行业(系统)活动开展情况。
  3、检查评比阶段(2013年5月—10月)。一是开展自查。各参赛单位要按照竞赛活动要求,对本单位开展“文明杯”竞赛情况、承诺践诺情况、便民利民服务项目执行情况及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等进行自查,写出自查报告上报行业(系统)主管部门。二是行业(系统)检查。各行业(系统)竞赛活动的检查评比逐级进行。检查评比工作要自下而上逐级进行,确保检查评比质量。每个窗口行业(系统)要自行评比出至少2个“文明服务单位”和“文明服务标兵”,于6月末前上报市文明办。同时,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上届“文明杯”竞赛活动中评选出的“双百佳”单位及个人进行复查。三是随机抽查。市文明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参赛行业的窗口单位进行随机抽查。
  今年年底,市文明办将根据活动开展情况,向上级文明办推荐本年度文明服务窗口单位和文明服务标兵。自治区文明委将根据各行业竞赛活动情况,对复查合格的上届“双百佳”和本次“百佳文明服务单位”、“百佳文明服务标兵”进行表彰。
  五、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文明杯”竞赛活动要在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党委和行业自身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要加强与各参赛行业、部门的联系,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积极配合各行业(系统)落实好竞赛活动任务;各行业(系统)领导班子要切实加强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各有关方面分工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根据工作需要,充实人员、增加投入,保障“文明杯”竞赛活动顺利开展。市文明办将在各阶段开展督促检查,对活动开展好、推动力度大、效果明显的行业给予通报表扬。
  2、提高认识。各行业(系统)和窗口单位要通过广泛宣传动员,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开展“文明杯”竞赛活动的重要意义,深刻认识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是提高服务质量的重要载体,也是在市场竞争中自我生存发展的内在需要,更是树立行业(系统)“服务人民、奉献社会”良好形象的必然要求,只有规范优质的服务才能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注重效果。开展“文明杯”竞赛活动,要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坚持以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为标准;要坚持竞赛活动同行业(系统)的改革创新发展和生产经营管理紧密结合,与完成各项经济指标和工作任务相结合;要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避免形式主义。  
  4、典型示范。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各行业(系统)要抓好各类典型的培养选树和宣传推广工作,善于把先进单位的经验提炼上升为全行业(系统)的行为规范,积极扩大先进典型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对先进典型和示范窗口要实行动态管理。要加大对竞赛活动和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各类先进典型。
  六、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全市窗口行业“文明杯”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竞赛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何  伟   牙克石市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统战部长
   副组长:苑晓颖   牙克石市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成  员:姜福忠   牙克石市公安局局长
           张满泽   牙克石市住建局局长
       闫敬东   牙克石市交通局局长
           冯  翰   牙克石市旅游局局长
       赵玉芬   牙克石市卫生局局长
           王  卉   牙克石市文明办副主任
           张少龙   牙克石市国税局局长
           满  意   牙克石市地税局局长
           陈  刚   牙克石市工商局局长
           綦东升   牙克石市供电局党委书记
       沃宏雷   牙克石市邮政局局长     
           赵振铎   牙克石市联通公司经理
       舒成超   牙克石市移动公司经理
           赵淑梅    牙克石市电信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王卉(兼)
      成  员:徐  军  牙克石市公安局政治处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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