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平台首页 > 重要通知 > 关于在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常态化制度化专题培训的通知

关于在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常态化制度化专题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15 浏览次数: 78 信息来源:永强社区 [ 字体大小: ]

关于在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常态化制度化专题培训的通知

 

各党(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呼伦贝尔市委和牙克石市委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全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在完成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和基层党组织书记专题轮训的基础上,请即日起面向其他党员开展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专题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要内容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应知应会内容;如何过好党内组织生活;《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等内容。可参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专题培训讲义》(附件1),并补充学习内容。

二、培训主体

各党(工)委要立即安排部署所辖党支部党员专题培训工作,确保实现专题培训全面覆盖。

三、培训时间

即日起至6月30日前全面完成。

四、有关要求

(一)各党(工)委要按照《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牙党字〔2017〕22号)和《关于严肃认真整改“两学一做”学习效果不好问题持续深入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方案》(牙党办字〔2017〕24号)文件精神和专题培训内容要求,注重培训分级分类分层,注重创新学习平台载体“补课”,注重强化培训的跟踪问效,注重突出党支部主体地位,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工作。

(二)各党(工)委负责具体督促指导所辖党支部的专题培训工作,6月27日前统计所辖党支部的专题培训情况,填写《“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专题培训情况统计表》(附件2)并上报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协调小组。

联 系 人:索 斌   隋 颖

联系电话:7210902  7210936

电子邮箱:ykslxyz@163.com

 

附件:1.《“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专题培训讲         义》

       2.《“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专题培训情          况统计表》      

 

                       

 牙克石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协调小组

                                2017年6月14日

 

 

 

 

 

 

 

 

牙克石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协调小组          2017年6月14日印发

附件:1

 

让常态化制度化成为基层党组织践行

“两学一做”的有力支撑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专题培训讲义

 

2016年中央提出在全体党员中开展的“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受到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欢迎。2017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为落实中央精神,20175内蒙古党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为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工作精神,呼伦贝尔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具体实施方案》。根据市委“两学一做”学习方案,今天和大家共同学习:让常态化制度化成为基层党组织践行“两学一做”的有力支撑。

    第一个问题:对基层党组织的几点认识

  一、基层党组织的内涵

    党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二、设置原则

  党委:党员超过10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

  党总支:党员人数50---10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党员人数3--5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支部。其中,党员人数超过7名的,应设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不足7名的,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设副书记1名。正式党员人数虽然不足3名的,可以和临近单位的党员成立联合党支部。  

  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为完成某项临时性任务而成立的临时单位、临时机构、短期学习班等,经批准可以成立党的临时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临时党组织的书记、副书记和委员会委员由上级党组织指定。

  三、基层党组织的地位

党章31条:“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党的领导是通过基层党组织来实现,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四、对基层党组织工作的基本要求

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八方面措施

    (一)各级党委(党组)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为主要抓手,定期开展集体学习。

   (二)基层党组织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

   (三)突出问题导向,党组织和党员依靠自身力量修正错误、改进提高。

   (四)以上率下,规范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发挥领导机关、干部带头示范作用,防止“灯下黑”。

   (五)分类指导,针对不同领域、行业,体现具体化、精准化、差异化。

   (六)激发基层活力。依托党支部,调动基层积极性。

   (七)选树先进典型,树立时代楷模,引导党员、干部见贤思齐--典型引路。

   (八)常抓不懈,防止紧一阵松一阵、表面化形式化、学习工作“两张皮”。

    第二个问题:如何过好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

    党支部是党最基本的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要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注重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到支部,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抓手是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纳入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

    一、坚持“三会一课”老传统 让“两学一做”提质增效

   (一)“三会一课”的重要性

    中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案提出,依托“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发挥党支部自我净化、自我提高的主动性,真正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

   “三会一课”作为党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是党的基层支部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在健全党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当下在一些地方,少数基层党组织没有坚持正常开展“三会一课”,存在次数不够、内容单一、形式呆板、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等问题,导致“三会一课”图形式、走过场、摆样子,没有实际效果。

   (三)“三会一课”的具体要求。

  1. 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党员参加。
  2. 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
  3. 党小组会每月开一次,工作需要时也可提前召开或增加次数。
  4. 党支部每季度上一次党课,也可根据情况适当增加。

    党日活动列入劳动纪律考勤考核制度,原则上应参加人员不得缺席,特殊情况应事先请假,但参加人员不得少于应到数的2/3。

   (四)提高“三会一课的质量”。

  1. 要保证“三会一课”的质量,会前准备必须充分。会前,支部书记要对讨论的议题考虑出初步方案,并把会议内容、目的、时间和要求,提前通知参会人员做好准备。
  2. 要提高“三会一课”质量,应充分发扬民主。党支部的正副书记不能搞一言堂断,应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遇有重大分歧意见,除紧急问题必须迅速决定外,不要匆忙作出决议,可留待下次会议继续讨论。
  3. 要保持“三会一课”质量,还应与本单位中心工作有机结合,相互渗透、相互促进。特别是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三会一课”既要集中力量组织党员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也要深入分析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遇到的重大实践问题,努力解决实际工作问题,激发每个党员以实际行动参与改革发展的能动性.“两学一做”不是一次活动,而是凝聚党员人心的重要过程。以“三会一课”为代表的一系列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应以此为契机真正做实,确保党的基层组织始终充满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

    二、党员民主评议制度

(一)重要性

“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通过制度建设加强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 (参见中组部制定《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

    (二)基本内容

  1. 评议时间:每年一次,一般在年终。
  2. 民主评议党员的对象:支部全体党员,评议时召集全体党员或部分群众代表参加。
  3. 评议要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要求,对党员履行义务、行使权利、发挥模范作用的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和鉴定。
  4. 民主评议内容。

    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情况。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

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

    践行党的宗旨情况。

  1. 评议的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2.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程序是:

   (1)动员教育。

   (2)党员自评和群众评议。

   (3)汇总并分析研究评议情况。

   (4)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评议结果及党支部意见。

   (5)使用评议结果评先选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对基本合格党员要制定改进措施。

  1. 评议结果在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的同时要通报本人。
  2. 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

    三、推广主题党日制度

    主题党日制度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举措。

  (一)组织形式

  1. 固定党日时间。每年不少于6次。
  2. 明确参加范围。主题党日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参加。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主题党日活动。
  3. 确定党日主题。主题党日内容,基层党组织要充分运用红色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大引领联系点和网络平台,通过诵读党章、重温入党誓词等。

服务行业、窗口单位等不便于集中开展党员活动的党支部,可采取分期分批等方式开展。

    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要因岗制宜,按照小型、分散、灵活原则开展。流动党员可以通过QQ、微信或视频等方式参加,在服务工作地和服务家乡中发挥作用。

  (二)主要内容

  1. 开展学习教育。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习党章党规,开展重温入党誓词、专题学习讨论等党日活动。党员在每月主题党日当天,要自觉、按时、足额向党支部交纳党费。
  2. 严肃组织生活。把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与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创新党支部主题党日、党小组固定党日、“党员中心户”和“红色堡垒户”活动日等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党支部每半年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备1次。

  3.开展民主议事。

  4.开展志愿服务。

  5.强化激励帮扶。

  (三)组织领导

  1.落实工作责任。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要把主题党日制度作为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层层压实各级党委(党组)的领导责任和党支部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直接责任,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

  2.注重提高质量。要超前研究谋划,建立党日活动预告、报备制度,实行纪实和痕迹管理,做到事前有计划、事中有记录、事后有总结,有关情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把组织和参加主题党日活动情况作为各单位年终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个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

  3.强化指导检查。各级党委(党组)要建立健全督查、通报、考核制度,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加强日常管理。

    四、落实谈话谈心制度

  1. 工作要求:《准则》要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领导干部要带头谈、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谈心谈话制度是我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党内民主生活的一个重要方法,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个重要环节。
  2. 领导干部带头示范落实《准则》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带头谈”的要求,做到“三必谈”: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必谈,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之间必谈。《准则》提出,领导干部“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
  3. 谈心谈话方式要灵活多样可采取上门谈、约访谈、主动谈、自由谈和集体恳谈等多种形式进行。谈心谈话时间要灵活安排“谈得多不如谈得好,谈得好不如谈得巧”。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间逐一谈心,党支部负责人和党员普遍谈心;对外出流动党员采取电话沟通;有的对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上门谈心,主动关怀,扶贫帮困。这些好的做法,值得借鉴和推广。

    五、搭建党员学习平台

   (一)用好网络平台、用好“党员中心户、红色堡垒户”,用好新型媒体。

   (二)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富民党建、连心党建暖心党建。

   第三部分:支委会成员的工作职责

   一、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1. 召集支委会和支部大会。   
  2. 掌握党员队伍情况。   
  3. 做好支部工作计划。
  4. 检查工作计划和有关决议的执行情况。 
  5. 做好与上级、团组织的工作沟通。
  6. 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

   二、副书记兼组织委员工作

  1. 提出发展党员计划。   
  2. 组织对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  
  3. 向支部报告、办理入党手续。  
  4. 组织对预备党员的考察教育和转正手续。  

   5.划分党小组、收缴党费、组织关系接转。  

  1. 党员考勤、人员统计。  
  2. 有关组织建设方面的会议记录。

   三、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1. 根据部署,提出学习计划,组织学习。  
  2. 了解党员思想情况。 
  3. 收集和整理优秀党员的模范事迹。   
  4. 开展宣传鼓动工作。 
  5. 管理党刊、党报和党员读物。  
  6. 有关理论学习、思想建设方面会议的记录。

   四、纪检委员工作职责

   1.负责党的作风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党规、党法和党纪教育,防止和纠正党内不正之风。

   2.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准则》,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调查违纪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1. 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申诉和控告,及时向支部和上级纪检部门汇报,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2. 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有效的帮助和教育工作。

   五、党小组组长工作职责

  1. 组织党员搞好学习。
  2. 认真执行党小组的各项制度,定期召集并主持开好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 给本小组的党员布置一段时间的工作任务,并负责督促检查。
  4. 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经常向党支部反映党员的意见和要求,对党员进行教育帮助。
  5. 积极做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
  6. 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协助支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和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
  7. 组织本小组党员参加争创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党员的活动。
  8. 协助党支部做好评议党员和收缴党费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