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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6周年 “八个一”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02 浏览次数: 76 信息来源:永强社区 [ 字体大小: ]

关于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6周年

“八个一”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党(工)委:

    根据《关于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6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牙组发〔2017〕39号)和《关于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中开展纪念建党96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牙学发〔2017〕4号)文件精神,要求各党(工)委近日重点围绕“八个一”,开展“七一”系列主题实践活动。

    一、开展一次“两优一先”评选表彰活动。认真做好各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和表彰工作。通过表彰先进,激励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建功立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开展一次重温入党誓词活动。各基层党组织要利用“七一”有利时机,组织党员开展一次入党宣誓和重温入党誓词活动。通过举办新党员入党宣誓,老党员重温入党誓词活动,让党员真正感受到中国共产党96年的光辉历程,切实增强党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三、开展一次送温暖活动以慰问和上门服务等方式,对老党员、困难党员等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传递党的关怀和温暖,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实施方案,作出专门部署。

    四、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为推动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交纳党费主题党日活动,所有党员按照新核定的党费金额足额交纳个人党费,体现党费收缴工作的严肃性。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一至两次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

    五、开展一次讲专题党课活动。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指导员、普通党员、结合实际讲党课,组织广大党员听党课,接受教育。各镇办、市直部门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支部书记“七·一”前要在所在支部或在分管部门党支部讲主题党课。

六、组织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七一”期间,各基层党支部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统一填写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在全体党员中发放《致全区党员的一封信》。

七、开展一次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活动。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可结合自身实际,拓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群众争先锋”活动内涵,深入社区至少开展一次政治宣传、扶贫帮困、公益服务等活动,推动在职党员亮身份、亮承诺、亮形象。

八、举办一次党章党规、系列讲话知识竞赛活动。精心组织党章党规、系列讲话知识竞赛,进一步加深广大党员对党的历史、党的知识、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的认识,激发爱党爱国热情,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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