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克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实施方案
根据局党组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按照内部审计工作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局属各独立核算企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严格规范财务收支行为,使之制度化,规范化,合理化,进一步摸清各单位家底,根据局党组工作安排从2020年3月末开始对住建系统企事业单位进行内部审计,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执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上级要求,深入开展加强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范收费工作,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形式的账外账等违规违纪行为,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长效机制。
二、审计对象与范围
(一)审计对象
局所属各企事业单位,具体包括:市政管理处、住房保障中心、建筑工程管理处、质量监督站、建设工程检测中心、自来水公司、污水处理厂、房产管理中心。
(二)审计的范围
1、时间范围:2017年至2019年各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必要时可延伸至上一年度。
2、经费范围:即各单位所有经费,具体包括公用经费、各种专项资金、项目资金、津贴补贴、各项补助、事业经营管理经费等。
3、准则范围:全系统财务收支是否坚决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规范》、《新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等财经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
三、审计内容和重点
(一)重大经济决策的制定和实施情况审计。重点审计单位重大经济活动(包括基本建设、大额资金运作、大额采购等)的效果情况;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程序的合规性,资金的效益情况,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
(二)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
2、审计“三公经费”执行情况,是否按照上级要求控制支出标准、有无“三公经费”隐藏情况、支出是否合理。
3、审计非税收入管理执行情况。审计单位非税收入是否真实、合法、完整,有无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变相扩大收费范围和标准,以及对已清理撤消和变更的项目是否继续收取的问题;非税收入是否及时、足额缴入财政汇缴专户,有无隐瞒截留、坐支挪用,有无“账外账”和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4、审计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结合部门预算,审计预算执行单位是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有关法规,有无擅自自行采购的问题。
5、审计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单位取得和处置各项国有资产是否合法合规,有无购置、新建、改扩建项目净增值部分、捐赠、调拨等固定资产未入账,变卖、报废、转让、毁损、调拨等固定资产未核销,未经批准擅自处置固定资产(账面已核销)以及变价收入是否入账上缴等问题;是否执行收支两条,有无取得的收入不入账,私设“小金库”、账外账,是否存在房产等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审查是否定期进行固定资产清理,固定资产账、卡是否齐全,账实是否相符;审查固定资产资料信息库,是否按期及时进行登记等。
6、会计规范及支出审核审批制度的执行情况。审计单位是否严格执行审批制度;现金管理是否符合规定;票据管理是否规范;会计核算是否按照“会计基础规范”进行帐务处理。
7、审计往来款项管理情况。
四、审计要求:
1、此次财务审计时间紧,任务重,原则性强。因此,审计组成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这次审计工作,严守审计程序和审计纪律,强化组织纪律和责任意识,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计任务。
2、被审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财务审计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对照审计内容,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为审计提供必要的条件,确保审计顺利实施。
3、被审单位提供的财务资料必须真实、完整,不得虚报瞒报,弄需作假。单位存在帐外资金的,要由主要领导说明情况,并且提供收支帐簿。为了保证审计进度,审计期间单位主要领导及财务人员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外出。
4、由于疫情防控期间,请被通知审计单位将财务资料送到局财务审计办,进行集中审计。
5、审计期间接受监督,如有举报投诉的,请来电来函(要署名),举报投诉电话7208846.
牙克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0二0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