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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克石市政协机关关于2018年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2-11 浏览次数: 86 信息来源:政协 [ 字体大小: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牙克石市纪委<关于2018年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牙纪发〔2018〕9号)要求(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上级纪委的有关决策部署,紧扣我局中心工作,坚持“党组领导,分级负责;突出重点,统筹推进;集中整治,常态落实;以事立案,追责问责;巩固深化,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聚焦“五个领域”和“四种行为”,严格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自治区实施办法、呼伦贝尔市实施细则和牙克石市委实施意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日常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四风”问题,确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得到有效解决,不收敛、不收手的老问题存量明显减少,隐形变异的新问题增量有效遏制,人民群众对作风建设的获得感明显增强,以作风建设新成效净化和修复党内政治生态,促进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

三、工作重点

根据牙克石市纪委《实施方案》要求,主要抓好以下方面:

  (一)聚焦“五个领域”

1.脱贫攻坚领域。

(1)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上级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安排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推进和组织实施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指导督促不够、工作不深入、责任不明确、效果不明显,以及有问题不解决、不查处、不问责,对上级督查、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等问题;职能部门监管不严、推诿扯皮,对发现问题线索隐瞒不报,查处不力,袒护包庇等失职失责问题;纪检组织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监督检查不深入、不全面,对存在的问题应发现而未发现,发现后不处置不报告以及查处问责宽松软等问题。

(2)作风不严不实的问题。扶贫项目缺乏科学论证、盲目上马、不切合实际,造成损失浪费等问题;调查研究走马观花、浅尝辄止、以偏概全、不接地气,对群众信访事项不重视,推拖绕,有问题不解决,矛盾层层上交等问题;扶贫政策宣传不到位,群众不了解、不知情等问题;帮扶措施不硬,工作不实,信息采集、对象识别不精准,退出保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弄虚作假、数字脱贫、算账脱贫、被动脱贫等问题。

(3)扶贫领域存在的腐败问题。扶贫项目资金分配和管理使用中,滥用权力、优亲厚友,贪污侵占、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吃拿卡要、挥霍浪费,以及扶贫项目建设不依法履行招投标等问题。

2.政府债务化解领域。

(1)信访稳控不力等问题。不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导致情绪对立、矛盾激化,引发越级访、集体访,并造成严重后果等问题。

(2)政府债务化解领域腐败问题。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失职渎职,徇私舞弊,截留、挪用和套取偿债资金,造成资金损失等问题。

(3)财政、统计数据虚假等问题。履责不力,财政虚增空转问题。

3.党内政治生活领域。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党的意识、党员意识淡化,对党的主张妄加评论、胡乱猜测,不加辨别、随意传播政治谣言等问题;执行党章党规不坚决,落实中央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打折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变通做“选择题”、抓落实做“简答题”等问题。

(2)违反组织纪律的问题。不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民主决策流于形式,发扬民主不够,落实“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不严格等问题;违反组织程序发展党员、召开会议、组织选举、任命党内职务等问题; “萝卜招聘”“带病提拔”、近亲繁殖等违规选人用人问题。                                           

(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党内无原则“一团和气”,批评和自我批评“甜味”过重、“辣味”不足,学习教育、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造假等问题;领导干部不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抄袭发言材料、找人代写笔记,以及警示教育庸俗化,敷衍了事、应付检查等问题。

4.基层社会管理领域。

(1)基层意识形态领域监管不严的问题。对非法宗教活动甚至邪教活动放任自流,监管不严、防控不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等问题。

(2)基层“三务”公开不规范的问题。 “三务”(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内容单一、以虚避实,不规范、不透明,图形式、走过场或搞假公开等问题。

(3)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上,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态度冷漠、简单了事,历史遗留问题长时间得不到解决,导致社会矛盾由“小事情”演变成大事件等问题;民生保障问题上,搞暗箱操作、优亲厚友,甚至私分挪用等问题;在公共服务方面,由于司法不公、分配不公、机会不公、规则不公,导致矛盾激化等问题。

(二)严查“四种行为”

1.严肃查处“不作为”。处置矛盾回避问题、推诿扯皮,接受任务拈轻怕重、挑肥拣瘦,面对困难退避三舍、左推右挡,推动工作蜻蜓点水、瞻前顾后,履行职责玩忽职守、讨价还价,推进改革虚于应付、缩手缩脚,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爱惜羽毛、充当好人,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不抵制、不斗争、不敢较真碰硬,以及服务承诺不兑现,态度冷硬、推三阻四等行为。

2.严肃查处“假作为”。不从实际出发、不顾民生民力、不顾长远利益,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行为;落实上级安排部署“轮流圈阅”“层层转发”,虚张声势不干活等行为;“喊口号很积极,行动上难见影”,热衷于开会等于落实、发文等于做过,表态多、调门高,摆姿势、作样子等光说不练的行为;大事小事层层请示汇报,貌似卖力、实则装样,蒙骗上级、糊弄群众,尸位素餐、消极应付等行为;“编数据”“作假账”,搞虚假繁荣、“数据政绩”等行为。

3.严肃查处“乱作为”。用权任性、放纵妄为,执纪违纪、执法犯法,暗箱操作、权力寻租,充当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保护伞”等行为;不守纪律、不守规矩,违规行使自由裁量权等行为;专权弄政、吃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款物分配等事项中办事不公等行为;拿回扣、收红包,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行为。

4.严肃查处“慢作为”。对上级安排部署贯彻不及时、落实打折扣,敷衍塞责、行动迟缓、推进不力等行为;思想墨守成规、精神萎靡不振,工作安于现状、事业随意而为,怕麻烦、怕多事、怕得罪人,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等行为;遇事等待观望、议而不定、决而不行,作风拖沓、贻误工作落实时机等行为。

四、工作步骤

集中整治工作从2018年2月开始,12月底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15日前)

1.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成立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政协机关党组书记、秘书长周渤,各委办负责人为成员。成立集中整治工作办公室(设在办公室),负责牵头落实组织协调,统筹推进集中整治工作。集中整治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杜淑艳兼任,副主任由市政协党组成员、秘书长周渤,联络员石光、马玉华。

  1. 抓好动员部署立即组织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部署,作出具体安排。同时,召开市政协机关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学习《牙克石市纪委<关于2018年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牙纪发〔2018〕9号)文件精神,市政协集中整治工作办公室采取微信、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开展廉政教育和相关业务培训。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底前)

1.深入查摆问题。要对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聚焦“五个领域”“四种行为”,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问题找全、找准、找实,并形成自查发现问题工作台账。

2.认真整改落实。要坚持边查边改,对自查发现和梳理出的问题逐项列出清单,进行分类处置,该整改的整改,按照即时整改、1个月整改、1个季度整改、半年整改、长期坚持等类别进行划分,严格实行销号管理。对该执纪问责的,严格执纪问责。要于2018年4月22日前完成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工作,自查报告、问题清单、整改措施、整改进展等工作。

3.加强约谈提醒。要认真执行廉政谈话和约谈制度,逐级进行廉政谈话,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常态化咬耳扯袖,督促其知责、明责、履责、尽责,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把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的要求落细落实。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干部约谈工作常态化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积极开展常态化约谈工作,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规党纪,严格执行作风建设各项要求。

(三)重点整治阶段(11月底前)

1.开展问题筛查。建立问题线索筛查制度,对群众反映和自查发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线索,要仔细排查,定期分析研判,科学分类,客观评估,明确提出处置意见。各部门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进行“咬耳扯袖”、谈话函询,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及时核查处理和移送。

  1. 问题核查处理。对存在的问题不包庇、不护短,对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不分时间界限,不设限额、不设指标,配强配好核查审查力量,优先办理,快查快结。对在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深挖细查,绝不放过,必查必核。

3.落实督办任务。对上级集中整治办公室分期分批交办、督办的重点问题线索,实行挂号销号制度,建立台账、专人负责、限期完成,结案销号。

(四)总结提升阶段(12月底前)

  1. 集中整治工作期间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立整立改,及时查处。
  2. 针对集中整治工作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进行分析整改,健全完善相关监督和管理制度及防控措施。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按照实施方案,各司其职抓好工作落实。把发现问题、查摆问题、解决问题作为集中整治的主要目的,对发现的问题不掩盖、不回避、不推脱,做到有问题线索不调查不放过、调查不实不放过,查实不处理不放过,处理不到位不放过,问题不整改不纠正不放过,以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作风深入推进集中整治工作。

  (二)层层压实责任。市政协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把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政治责任,聚焦“五个领域”“四种作为”,加强教育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带头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确保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整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整体联动工作格局。

  (三)加强监督检查。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从严从细排查发现问题。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不定期全覆盖的明察暗访;深挖细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严肃追责问责。要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对集中整治工作中存在履责不力,行动缓慢、推诿扯皮,压案不查、瞒案不报,大案小查、以权谋私的严肃追责问责。对集中整治中发现履行“一岗双责”不力等问题,既要查处直接责任人,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以严格的责任追究,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形成有力震慑。

六、工作要求

  严格落实向市委、市纪委和市政协党组报告工作机制。要每月向市政协集中整治办公室报送1篇集中整治工作动态信息,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报告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12月20日前,报送集中整治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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