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司法所社区矫正解矫工作做到“四个注重”
为适应新形式新任务对社区矫正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保证我街道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胜利街道司法所“四注重”加强社区矫正工作。
一是注重程序。在社区服刑人员期满前一个月,由司法所工作人员指导社区服刑人员写出个人书面总结,根据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期间的表现、考核结果、社区意见等情况做出书面鉴定并填写《社区矫正期满鉴定表》,在矫正期满后及时向社区服刑人员宣告解除社区矫正。
二是注重教育。解矫教育做到在矫正期满前一个月内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全方位的解矫前的谈话内容包括:法制教育,再一次强调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他们学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促使他们遵纪守法。
三是注重档案。宣告解矫后,及时健全完善社区服刑人员的档案资料,一人一档。
四是注重回访。在社区服刑人员解矫后,仍在本地长期居住的纳入安置帮教工作范围,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定期对解矫人员进行回访,建立帮扶的长效机制,防止其重新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