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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财镇管财务管理方案

发布时间:2020-05-06 浏览次数: 42 信息来源:乌尔其汉镇 [ 字体大小: ]

村财镇管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维护村(经管会)集体经济组织和社员的共同利益,同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进一步规范村(经管会)的资金收入、支出等流程,特制订本制度:

一、财务收支预决算管理

1、村(经管会)集体财务活动必须实行预算管理,村级每年初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本着“统筹兼顾、量入为出,留有余地"的原则,年初编写全年收支计划;固定资产构建计划;农业基本建设计划;公益事业建设及“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计划;集体资产经营与处置、资源开发利用、对外投资等计划;收益分配计划;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讨论确定的其他财务计划。

2、村(经管会)财务收支预算计划需经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镇政府备案

3、村(经管会)必须严格执行预算计划,村年终必须搞好决算方案,向村民公布决算结果。

4、村(经管会)报账员必须做好备用金的保管工作,备用金严格控制在2000元以内。

二、收入管理

(一)村级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

(二)村级收入严禁收缴现金,村级收入应存入村、经管会银行账户,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在收款后3个工作日内由村、经管会报账员及时足额存入银行账户。

三、支出管理

(一)村(经管会)的所有收支活动委托给核算中心记账,必须保证该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

(二)村(经管会)支出严格实行报账制管理,财务支出由报帐员凭有效的原始凭证到核算中心报账,各项支出每张票据必须有书记、主任、理财小组共同签字,实行双签字审批制度,支款要有完备的手续及合法凭证,均须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报账。

(三)村(经管会) 严格控制各项开支、公务费支出。公用经费不得用于支付招待费。各项开支由村(经管会)提出申请,审核后执行。

1、村(经管会)应有计划地使用本村、经管会资金,及时申请用款计划。

2、村(经管会)干部误工补助,由村、经管会代表会议议定后,再由村(经管会)民主理财小组审定盖章及村级财务管理负责人签字后造表发放。

3、报帐员要对结账票据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认真审核。伍千元以上的投资和开支项目以及征用土地补偿费的使用等,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嘎查村财务管理条例》执行,对没有经手人、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审批人等手续的票据一律拒收。

4、每月25-30日为报帐日,报账时必须报清库存票据,决不允许白条抵库。村报账员与核算中心会计结报凭原始证时,要当日办理凭证交接手续。

三、民主理财和村务公开

1、规范建立村务公开监督组织和民主理财组织,各村级组织必须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推选3至5人的民主理财机构,民主理财成员必须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村干部及其家属、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民主理财小组成员。

2,村(经管会)民主理财小组要按月理财,严格监督检查本村的财务活动;检查财务人员执行财务制度情况:听取和反映群众对本村财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审查各项收支并否决不符合财务制度的收支,对白条票据及违反上述财务收支规定的票据杜绝理财通过,真正行使民主理财小组职责。

3、村(经管会)必须实行财务公开制度,要设有固定、规范的公开栏,做到时间、程序、内容标准规范。每季度结束后,报账员要将核算中心会计填制的财务公开表中的核算内容,在三日之内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在固定的公开栏内进行公开,并将财务公开报表存档备查。年度各项收入和支出情况,各项资产、负债、代收代缴款、化解债务情况以及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财务事项。

4、对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做到及时单独公开。

四、债权债务管理

(一)村(经管会)债权债务,由各村、经管会享有和承担,应当定期清理、催收。

(二)村(经管会)兴办企业和社会公益事业,须经村、经管会村民代表大会决定,不得随意举债兴办企业和社会公益事业;不得为企业、单位、组织和个人的经济活动提供担保;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强迫村、经管会集体借债、贷款搞建设。

五、固定资产管理

1、村(经管会)固定资产必须建立“固定资产账”由核算中心妥善管理

2、出租、出借固定资产,必须由村委会(或经管会)主任批准签字,到期收不回者由签字人、经手人照价赔偿。

3、村(经管会)需要购置大型固定资产,必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讨论通过,并报镇人民政府审查备案。

4、固定资产的变价、处理、核销须经村民代表会通过。

六、财务责任

严禁村干部截留、挪用、坐收坐支资金。对村干部截留、挪用、坐收坐支资金 的,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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