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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库都尔镇委员会关于继续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 服务群众争先锋”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7 浏览次数: 8 信息来源:库都尔镇 [ 字体大小: ]

各基层党组织:

    根据《关于继续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 服务群众争先锋”活动的通知》(牙党建发〔2018〕4号)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教育引导在职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城镇建设和服务群众过程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镇党委决定继续深化“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群众争先锋”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常态服务

各基层党组织要对在职党员的报到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在职党员全部到社区报到。同时,结合已开展的各类联系服务群众的活动载体,采取集中服务与分散服务、定期服务与日常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在职党员利用业余时间开展经常性为民服务,变“突击性”临时参与为“日常性”自觉行为。全镇各级党支部在职党员要亮明身份,接受监督,参与服务,到社区开展服务活动一年不少于2天,承诺为群众办1—2件实事。同时,社区要建立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档案,对其服务情况及时、完整、准确记录,定期公布,引导在职党员坚持不懈地做好服务群众工作,推动活动持续深入开展。

    二、注重提升实效

    各基层党组织要紧贴社区需要,注重发挥政府机关、卫生院、派出所、国地税、工商个体、非公等支部优势,以及党员个人所长,将在职党员志愿服务与社区建设、文明城镇创建等中心工作相结合,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党支部要结合单位职能,主动与当地社区做好供需对接,配合结对社区党组织开展各种结对共建活动;同时,社区要做好在职党员到社区服务群众的接洽、指导,重点围绕“五个一”开展活动(1.开展一次民情家访。深入到社区困难党员和群众家中,了解其迫切需求,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2.参加一次社区活动。利用党员活动日、节假日、双休日等,到社区开展科普宣传、义务劳动等活动。3.进行一次政策宣讲。采取专题报告、专家讲座、主题宣讲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党的政策。4.认领一个“微心愿”。帮助困难群体解决一个力所能及的小愿望。5.提一条合理化建议。进行调查走访,深入了解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解决方案),也可结合单位实际,与社区共同研究确定本单位的活动内容。

    三、加强督查指导

    各基层党组织和社区党组织要相互对接、共同协商在职党员管理制度,引导党员按要求参与社区建设;社区要及时把党员在社区服务、社区活动中的表现情况反馈到单位,作为党员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努力形成“工作在单位、活动在社区、奉献双岗位、评议两结合”的党员管理新机制。镇党委将加强督促检查,并将各单位党员进社区活动情况列入各单位年末考核内容。

    四、广泛宣传引导

    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加强对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的宣传引导。积极探索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的方式、途径,不断丰富活动内涵。注重培树党员志愿服务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打造党员服务品牌,营造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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