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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图里河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主体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18-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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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伊图里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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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图里河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主体责任清单(共49项)
一、党委班子责任清单(共35项)
(一)加强组织领导方面:
- 定期研究和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细化分解工作任务;
- 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从严治党,突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职责分工,推动工作任务落实;
- 每半年至少要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完成年度任务等;
- 制定党委工作(议事)规则、“三重一大”范围标准;
- 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
- 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
(二)健全工作机制方面:
- 改革和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职能,明确职责任务,制定年度工作目标的具体措施;
- 督促下级党组织充分履职,层层负责,齐抓共管,上下贯通,形成合力;
- 对下级党组织及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考核情况至少要在考核范围内进行通报;
- 根据市纪委《关于转发呼伦贝尔市纪委〈关于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纪检组织的通知〉的紧急通知》(牙纪发〔2017〕4号),健全建强基层纪检组织,配齐配强党务分工专一的纪检委员并切实发挥监督执纪问责专责作用。
(三)选好用好干部方面:
-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不动摇,把好选人用人关,特别是把好选人的政治关、廉洁关、个人事项申报关;
- 抓好镇政府领导班子换届工作。把换届风气监督贯穿换届全过程,坚决落实党中央“九个严禁、九个一律”规定、换届风气问责制和“四凡四必”原则,对拉票贿选等违纪违法行为决不姑息迁就;
- 强化纪律教育,结合“两学一做”新要求,探索“凡提必考纪”措施,把纪律挺在选人用人前面,确保政治生态山清水秀。
(四)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方面:
- 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向基层延伸,层层传导压力,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紧盯“小微权利”;
- 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土地草牧场承包使用流转、房屋征收、转移支付、低保医保、惠民补贴、村级财务等领域中少数干部存在的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违规摊派和向扶贫救灾救济款物伸手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 严格公共资金管理和监督,做到专款专用,为公共资金装上“安全锁”“防盗门”,不随意挤占、截留和挪用;
- 积极领导、支持、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集中整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等四项专项整治工作;
- 党的群众路线、群众纪律学习、理解和执行情况。
(五)抓好作风建设方面:
- 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党的宗旨意识和密切党与群众的血肉联系,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
- 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呼伦贝尔市委和市委具体落实意见、市纪委“十条禁令”等相关制度;
- 盯紧重要节点,突出“常”“长”二字,经常抓、抓具体、见长效,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和隐形变异。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方面:
- 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机制;
- 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 细化和落实容错纠错意见;
(七)领导和支持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方面:
- 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 支持和保障纪委执纪办案,加强办案场所和硬件设施建设,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
- 支持纪检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加强纪检机关和干部队伍建设,积极推动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为纪检机关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 政法机关涉法案件中有关党员干部问题线索或结论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八)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宣传教育方面:
- 学习宣传党规党纪,树立“知纪懂纪是守纪用纪的前提和基础,党员干部讲规矩也是做保护,讲纪律也是做服务”的学习教育理念;
- 清理、修订完善和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确保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
- 充分发挥廉政教育基地作用,以案说法、以案明纪,围绕问题根源着力治本。深刻剖析金昭、李成、白麒麟等及市纪委查办的典型案件,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彰显惩腐肃贪的高压态势;
- 开展廉政文化“九进”活动,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九)构建良好政治生态方面:
- 认真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联系实际,加强分析,以钉钉子精神着力解决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工作的突出问题;
- 规范党的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制度等;
- 领导干部发挥带头作用,强化党内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领导班子成员的个人责任
(一)党委书记责任清单(共6项)
- 负责落实党委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积极推进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 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并进行专题研究和具体安排;
-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自身示范、带头作用;
- 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 民主集中制及党委工作(议事)规则率先垂范;
- 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监管,确保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廉政表率。
(二)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共6项)
- 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带头廉洁从政,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加强教育;
- 按照党委领导班子部署要求,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注重日常监管,抓好廉政风险防控;
- 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更高标准自我要求;
- 自觉支持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积极执行党委工作(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范围标准;
- 主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
- 如实向组织请示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三)班子成员个人当好廉政表率责任清单(共2项)
- 党委每位成员都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相关规定;
- 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自觉做到“四个服从”,牢记“五个必须”,反对“七个有之”,遵守“五个不准”和“五个不得”,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